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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縣:用好刑事政策救活民營企業
http://www.CRNTT.com   2021-06-21 10:41:27


 
  “我手下的員工很多都跟我幹了十幾年,政府對我們這些小企業有扶持政策,當時就想著借機會多貸點款擴大經營,廠子好一點,大夥的收入也高一點,我也是農民,文化程度不高,結果就走了歪路,把大家都害苦了。”訊問中,劉順德懊悔不已。

  如何在化解重大金融風險、維護群眾切身利益和保護民營企業方面找到平衡點?

  “經向檢察長匯報,我們用足用活刑事政策,以服務‘六穩、六保’為出發點,挽回經濟損失為著力點,決定在一年審查起訴期限內,不急於提起公訴,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給該企業籌集資金返還貸款預留更多時間。我們多次傳喚劉順德並邀請其辯護人在場,向其宣傳講解新的刑事政策,鼓勵其積極主動創造不起訴條件。”蔡忠升說。

  檢察官的耐心宣講為劉順德服下了“定心丸”。取保候審期間,劉順德放下包袱,帶領企業員工積極投入生產、籌措資金,將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出口訂單轉為生產國內木制酒盒、工藝品訂單,於審查起訴期間內全部還清剩餘貸款及利息。

  “檢察機關及時幫助我們追贓挽損,促使該企業與我們達成還款協議,陸續將剩餘貸款本息還清,還邀請我們單位負責同志座談,講解新的刑事政策和檢察機關化解重大金融風險和保護民營企業並重的理念,同時檢察機關向我們發出檢察建議,幫助堵塞監管漏洞,實現雙贏多贏共贏。我們對該企業騙取貸款的行為表示諒解,不再要求追究其刑事責任。”曹縣農商銀行信貸管理部總經理徐娟告訴記者。

  據了解,曹縣農商銀行收到檢察建議後,從加強制度學習培訓、強化員工隊伍管理、優化規範貸後管理等方面對信貸工作進行了一系列整改,全力避免類似案件再次發生。

  依據全案事實情節,綜合考慮該企業貸款動機和追贓挽損進度,經曹縣檢察院檢委會研究決定,依法認定該案系單位犯罪,最大程度降低對企業家本人的影響。同時結合劉順德認罪認罰的從寬情節,客觀評價其社會危害性和再犯可能性,認定劉順德犯罪情節輕微,依法不需要判處刑罰或可免除刑罰,並舉行檢察聽證,廣泛徵求被害單位和社會各界意見。最終,曹縣檢察院於2020年12月31日對本案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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