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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調控流動性應堅守破產法基本規則
http://www.CRNTT.com   2021-06-12 10:21:49


  中評社北京6月12日電/據澎湃新聞報道,現代市場經濟下,隨著經濟體量的增加以及影響經濟運行的因素越來越複雜,政府對經濟實施宏觀調控的作用、頻率、力度呈現出擴張的趨勢。宏觀調控主要包括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兩類工具,其中,中央銀行(央行)是貨幣政策的實施機構。

  央行實施貨幣政策的主要手段是逆周期調控流動性。即,當經濟上行、流動性過剩時,央行通過一系列操作降低流動性;當經濟下行、流動性不足時,央行通過一系列操作提升流動性。

  當前,面對新冠疫情給全球實體經濟帶來的衝擊,各主要經濟體的央行紛紛釋放流動性,提振市場的信心。不過,忽視破產法基本規則支撐的流動性調控也給央行和市場帶來很多難題。

  央行調控流動性的基本邏輯與操作模式

  信用市場會因為經濟或金融危機等因素造成的壓力而降低放貸意願,提升放貸成本。企業、個人(家庭)等市場主體獲得信用的成本提升,以債務為表現形式的信用市場陷入流動性危機。信用市場的流動性危機外溢到實體經濟,增加了實體經濟的融資成本,惡化實體經濟運行。實體經濟運行的惡化反作用於信用市場,形成惡性循環。

  為了穩定信用市場,央行會通過各種便利工具到公開市場收購企業發行的債務,既降低企業融資的成本,又給債務市場注入流動性,扭轉信用市場與實體經濟的惡性循環趨勢。反之,當信用市場債務的發行與交易過度繁榮,杠杆過高時,央行會出售先前購買的債務,退出積極的貨幣政策,收回流動性,降低杠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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