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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出台城市更新指導意見
http://www.CRNTT.com   2021-06-11 11:35:18


  中評社北京6月11日電/據北京青年報報道,北京市人民政府日前出台《關於實施城市更新行動的指導意見》,《意見》提出,首都功能核心區以保護更新為主,中心城區以減量提質更新為主。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對首都功能核心區平房(院落)進行申請式退租、換租及保護性修繕和恢復性修建。保障居民基本生活、補齊城市短板的更新項目,可根據實際需要適當增加建築規模。

  中心城區以減量提質更新為主

  《意見》指出,城市更新主要是指對城市建成區(規劃基本實現地區)城市空間形態和城市功能的持續完善和優化調整,是小規模、漸進式、可持續的更新。城市更新應堅持規劃引領,民生優先。將城市更新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統籌實施,做到嚴控總量、分區統籌、增減平衡。從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出發,通過城市更新完善功能,補齊短板,保障和改善民生。

  《意見》提出強化規劃引領。首都功能核心區以保護更新為主,中心城區以減量提質更新為主,城市副中心和平原地區的新城結合城市更新承接中心城區功能疏解,生態涵養區結合城市更新適度承接與綠色生態發展相適應的城市功能。

  對平房(院落)進行申請式退租等

  《意見》提出六種主要更新方式。一是老舊小區改造,實施老舊小區綜合整治改造,根據居民意願可利用小區現狀房屋和公共空間補充便民商業、養老服務等公共服務設施;可利用空地、拆違騰退用地等增加停車位,或設置機械式停車設施等便民設施。鼓勵老舊住宅樓加裝電梯。二是危舊樓房改建,對房屋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危舊樓房,允許通過翻建、改建或適當擴建方式進行改造,具備條件的可適當增加建築規模,實施成套化改造或增加便民服務設施等。三是老舊廠房改造。鼓勵五環路以內和城市副中心的老舊廠房可根據規劃和實際需要,補齊城市短板,引入符合要求的產業項目;五環路以外其他區域老舊廠房原則上用於發展高端製造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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