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財政局會同天津市規劃資源局修訂《天津市濕地生態補償辦法》,“十四五”時期天津市財政將繼續按照每畝500元標準,對天津市重要濕地自然保護區實施退耕還濕、退漁還濕工程流轉的集體土地給予補償。據初步測算,涉及相關區濕地流轉集體土地21萬畝,每年市財政將安排補償專項資金約1億元。
此前,新安江、九洲江、汀江-韓江、東江、引灤入津等流域都簽署了上下游橫向生態補償協議;山東、天津、廈門等省市相繼建立海洋生態補償機制;山東、河南等地已開始探索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
成長春表示,生態補償是區域間利益調整和合理分配的重要政策工具,有助於推動解決區域間因分工不同帶來的利益失衡問題,同時也有助於保障落後地區發展權利。
仍有多個難點待解
專家指出,我國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全面鋪開的過程中,還有不少痛點和難點亟待解決。
成長春指出,生態補償制度框架還需完善。“生態補償涉及經濟、生態、法學等多重領域,目前尚未形成統一、權威的概念,導致生態補償定位不清晰,影響立法和制度構建工作。法律條文碎片化,現有生態補償相關規定散落在各級資源單行法中,缺乏系統性和整體性。”他表示。
除政策本身仍待進一步完善外,董戰峰指出,我國生態補償政策也存在執行不到位的問題,如重點流域跨省橫向上下游生態補償標準缺乏規範和指導,主要還以協商溝通為主,難以就補償協商達成一致,且這種協調往往耗時費力,交易成本較高。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員王宏利建議,進一步完善生態補償實施細則等配套政策。此外,生態補償方面,需要加強規劃,統籌生態補償資金、城鄉環境整治資金、節能環保資金等,強化對城鄉環境特別是鄉村環境的整治力度,推動生態修復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