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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國安案 維持不設陪審團
http://www.CRNTT.com   2021-05-21 08:21:26


  中評社北京5月21日電/據大公報報道,首宗涉違反香港國安法的案件,將於下月23日在高等法院開審。被控兩項罪名的23歲被告唐英傑,不服律政司司長指示本案由三位法官取代陪審團審理,早前向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法官昨指出在新模式之下,國安法案件只有律政司司長有權決定是否採用陪審團,故不受理今次司法覆核申請。

  高院駁回覆核申請

  今年二月,律政司司長引用香港國安法第46條,以“保障陪審員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及“若審訊在有陪審團的情況下進行,有可能會有妨礙司法公義妥為執行的實際風險”為由,指示唐英傑的案件不採用陪審團。唐英傑一方提出反對,認為高院原訟庭案件的被告一向擁有由陪審團審理的“權利”。

  法官李運騰昨頒判詞,駁回唐英傑的理據,指出在香港國安法立法後,除了過往的“陪審團模式”之外,已衍生審案的新模式。對於國安法案件是否採用陪審團,律政司司長是唯一決定人,在國安法第46條下享有強制性權力。

  判詞又指出根據基本法,律政司司長的檢控決定不應受到干涉,法庭應予以尊重。因此,法官指出唐英傑沒有合理可爭辯之理據,遂駁回其申請。

  唐英傑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兩罪,高院已安排本案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彭寶琴和陳嘉信共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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