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在教育部官方網站檢索發現,自2019年4月起至今,教育部已先後6次對違反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典型問題進行公開曝光。
在姚金菊看來,曝光違反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典型問題,是自十項準則出台後的“常規操作”,顯示教育主管部門刹住教師群體中不正之風的決心,也體現出其對學生群體權利保護的重視。
姚金菊認為,教育主管部門主動曝光的方式,可以極大地緩解司法資源緊張的現狀,有利於維護教師隊伍的整體形象,有利於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從而抑制教育領域內不良風氣的蔓延,為學生提供更加良好的學習、成長環境。
對於十項準則具體分類為“高校”“中小學”“幼兒園”的做法,姚金菊認為較為合理,“這背後的邏輯其實是,教師面對不同年齡層次的學生,所需具備的專業能力各不相同”。
姚金菊認為,實際上,從三類準則的具體內容來看,它們既有共性層面的規定,是所有教師群體都必須遵守的基本規範,如堅定政治方向、自覺愛國守法、傳播優秀文化;又有個性層面的規定,針對大、中、小學不同教師群體的職業特點進行“量體裁衣”,如遵守學術規範(高校)、堅持言行雅正(中小學)、遵循幼教規律(幼兒園)等。總之,此種分類既為教師群體提供了一定程度上共通的行為規範,又考慮了不同階段教師的工作特點,具備了較強的操作性。
在肯定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的同時,姚金菊還補充稱,如果將其視作對師德師風進行評價的主要標準恐怕還有一定的局限性。“一方面,現實中,準則更多是作為對教師群體的最低要求,是任何正在從事或期望從事教師職業的人必須遵守的基本行為規範;另一方面,準則僅就目前教師群體內暴露出的突出問題、重大問題作出規定,並未涵蓋教師的專業倫理與行為規範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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