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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新聞幹事如何攪動市裡官場?
http://www.CRNTT.com   2021-05-09 18:11:44


 
  通報稱,朱英福身為黨的幹部和國家工作人員,在黨內搞團團夥夥、打壓異己等非組織活動,背離黨的組織,破壞黨的團結,不講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隨意插手干預基層黨組織,嚴重影響當地政治生態。朱英福政治上結黨營私,經濟上以權謀私,攫取巨額經濟利益,生活奢靡、貪圖享樂,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情節特別嚴重,應予嚴肅處理。

  2020年10月,貴溪市委宣傳部原四級主任科員朱英福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行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強迫交易罪、詐騙罪一案,經鷹潭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鷹潭市月湖區人民檢察院向鷹潭市月湖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鷹潭市月湖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朱英福,利用本人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作為與某公職人員關係密切的人,通過該國家公職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其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特別巨大;夥同多人採取暴力、威脅手段強攬工程,強迫他人退出特定經營活動,情節特別嚴重;夥同他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
國家補助資金,數額巨大,應當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行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強迫交易罪、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澎湃新聞注意到,同在2020年10月,貴溪市召開汲取朱英福案教訓警示教育大會。當時的報道提到,鷹潭市紀委市監委決定運用朱英福案件開展警示教育,並督促指導貴溪市委召開全市領導幹部警示教育大會,用身邊人身邊事給黨員領導幹部敲響警鐘。

  參加警示教育大會的黨員領導幹部紛紛表示,警示案例性質惡劣、觸目驚心,令人警醒、發人深思。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貴溪市委部署要求上來,做到以案為戒常警示,以案為鏡“正衣冠”,切實從朱英福案中深刻汲取教訓,做到明規矩、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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