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17日電/近日,國務院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對預算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財政緊平衡狀況下,收支矛盾較為突出,財政要實現可持續,必須改善預算管理狀況,進一步挖掘潛力,向預算管理要財力,這將有助於發揮財政在國家治理以及服務黨和國家事業全局的作用。《意見》出台,可以更好地指引預算管理工作,促進預算管理制度的完善。
經濟參考報發表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副院長楊志勇文章表示,預算管理中一些深層次問題亟待解決。預算統籌力度不足,意味著在某些急需發展的領域可用財力不足,而同時又存在政府財力閑置問題。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之間需要財力統籌,一般公共預算內部也需要財力統籌,閑置資金、結餘資金等存量資金需要統籌,各支出項目財力需要統籌考慮。
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求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是應有之義。預算約束力不夠,意味著政府財力可能被浪費,意味著一些項目可能需要源源不斷投入計劃之外的資金,這也會損害預算的公信力,與現代化國家建設背道而馳。
文章分析,《意見》最大的亮點是將已有的預算改革成果制度化,並直面預算改革中的深層次問題,推進現代財政國庫管理體系框架的建設。2014年預算法修正後,預算領域出台了一系列具體改革舉措,為完善預算管理制度發揮了積極作用。要更好地釋放改革的效果,就必須對改革成果制度化,讓改革措施長久持續發揮作用。《意見》是對前期具體改革成果的制度化,是對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系統化,體現了系統集成的改革要求,給預算管理提供了更加明確的方向,從根本上改變了具體改革措施碎片化的狀況,有利於各項具體改革舉措相互協調配合,形成合力,推動現代預算制度的建立與完善。
《意見》堅持底線思維,關注風險防控和財政可持續性,特別是在健全地方政府依法適度舉債機制,防範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上提出明確要求,有助於健全地方債務管理制度,有利於防範地方隱性債務風險,為財政保持可持續性提供制度支撐。
《意見》明確了預算領域六方面重點改革措施,涉及財政收入、財政支出、預算編制、預算執行和風險管理、風險防控。加大預算收入統籌力度,規範預算支出管理,增加預算約束力和控制能力,提高預算績效,不僅會增強重大政策的財政保障能力,還能進一步提升財政在宏觀調控中的作用,提高財政治理能力。
《意見》強調信息化建設,以信息化手段為支撐,實現中央和地方財政系統信息貫通,推進部門間預算信息互聯共享,是預算改革的基礎工程。在信息化時代,現代財政國庫管理制度的建立需要高度重視信息化建設,將信息技術發展融入財政國庫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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