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7日電/近日,山東省戶籍新政引發關注。據報道,“十四五”時期,山東省將按照“宜城則城、宜鄉則鄉”原則,全面放開城鎮落戶限制;允許符合條件的入鄉返鄉創業就業的高校學生、退伍軍人,以及擁有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原進城落戶農村人口回農村落戶。
山東是國內首個宣布進城農民可返鄉落戶的省份。筆者認為,城市戶口不再那麼“吃香”,也讓人思考從鄉土中國到城鄉中國的進程中,如何讓農民在城鄉間進退有據、合理流動。
曾幾何時,一紙戶口讓多少想走出農村的人望城興嘆。那時,農民想獲得城市戶口,只能通過考學、參軍、錄取公務員等有限途徑。戶口的背後是城鄉在教育、醫療、社保、就業等諸多方面的差異,此後,戶籍政策逐步鬆動,“農轉非”“藍印戶口”等曾在各地出現。如今,附著在戶口上的福利待遇逐漸剝離,農民落戶中小城市和縣城已經沒有任何障礙,落戶大城市也不稀奇。
時至今日,農民落戶中小城市的意願普遍不高,很多進城農民並不急於遷戶口。其實,對個體的農民來說,無論城鎮化還是逆城鎮化,都是基於現實的自主選擇。人們關心的不是戶口簿上“城鎮”或“農業”字樣,而是能否帶來實際好處。如今,農民對落戶城鎮態度更理性更從容,這既是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和公共服務均等化的結果,也是鄉村不斷發展、城鄉差距縮小的表現。
山東省戶籍新政值得肯定,是因為其符合當地城鎮化發展的實際情況,符合經濟社會承載力,適應了人口在城鄉間雙向流動和人才返鄉創業創新的需要。在某種程度上,這也解除了少部分農民想進城落戶但又有後顧之憂的問題。值得注意的是,就進城落戶而言,山東新政是全面放開,取消其他前置條件和附加限制;就返鄉落戶而言,是有限定條件的,對人群身份和實施範圍都有嚴格限定。
可以說,返鄉落戶政策更苛刻。在今後相當長的時期,無論怎麼改革,並非所有城鎮戶籍人群都可以把戶口遷到農村。此前,就全國而言,農民一旦落戶城市想再遷回農村幾乎不可能;那些原本就是城鎮戶口的人群,更不能把戶口遷到農村,戶口基本只能單向從農村向城市轉移。一些城市人群渴望到農村去居住生活,一些大學生、退伍軍人返鄉創業創新,這些行為本身並不需要遷移戶口。在改革中,對允許戶口從城市遷到農村設置前置條件和附加限制,既是必要的,也是合理的。
城鄉最大的不同除了經濟社會發展程度以外,還在於農村的土地和集體資產是集體經濟範疇。由於歷史原因,農民首先是一種身份概念,是戶口在農村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當然,在現代社會分工中,農民還是一種職業概念,指專門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人群。身份和職業的區別在於,身份只能被動接受,但職業可以自主選擇。伴隨社會進步,農民正經歷從身份到職業的轉變,這也是城鎮化和逆城鎮化交織的過程。
當前,我國城鄉間差距持續縮小,但農村內部差距仍然很大。農村戶口更“吃香”了,主要是針對部分村莊而言。那些城裡人或返鄉者想落戶的農村地區,大多經濟實力發達、集體經濟雄厚、村容村貌整潔、基礎設施完善。隨著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推進,有些城中村、城郊村等戶口含金量很高,表現在三方面:一是可以分紅,在一些村,村民分紅收入遠超普通市民收入;二是土地增值,在大城市近郊,城鎮化帶動徵地補償、宅基地租金上漲;三是生活舒適,這些農村在形態上已經與城市社區沒有太大區別。
有一點要強調,符合條件的城市人群即使可以落戶農村,但具體落戶到哪個村以及能否跟其他村民一樣享受同等份額的集體權益,都取決於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的意願。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喬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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