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六條”對居民家庭首次購買非普通住房、擁有1套住房或有住房貸款記錄的購買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分別提高了10%,強調進一步規範房地產金融秩序,明確嚴格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實施好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加強個人住房貸款審慎管理,嚴防信用貸、消費貸、經營貸等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
對於居民家庭在外地有一筆已結清的住房貸款,在東莞市有1套住房且住房貸款未結清的情況,如能提供該外地住房屬地相關部門出具的查册證明,證明該外地住房已不在居民家庭名下的,則在東莞市購買普通住房首付比例不得低於50%,購買非普通住房首付比例不得低於60%。若無法證明外地住房不在該居民家庭名下,則在東莞市購房時暫停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四、加強新建商品住房價格監管
為堅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勢頭,“莞六條”加強分類指導。對新建商品住房項目申報價格高於近期屬地鎮街(園區)同類在售項目申報價格或本項目前期申報價格的,暫停核發預售許可證或暫不辦理現售備案,旨在抑制不合理漲價預期,引導開發企業理性拿地。
同時,圍繞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調控目標,進一步完善土地市場管理。通過加大住宅用地供應、優化住房供應結構等措施,促進供需關係平衡。通過加大人才安居房籌集力度、加快推進配建安居房配租配售及限價住房落地實施等措施,加大人才安居保障力度,旨在從土地供應源頭穩定房價預期,進一步加強住房保障體系建設。
五、完善房地產市場監測及信息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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