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推進司法改革是彰顯公義的不二選擇
http://www.CRNTT.com   2021-01-25 09:46:26


 

  民眾呼籲司法改革,並非要剝奪“司法獨立”的地位;基本法確立了“行政主導、三權分置、司法獨立、行政長官代表特別行政區向中央總負責”的政治體制,這是香港政治制度的“根”,不會動搖。民眾希望的司法改革,是革除積弊,維護公義,捍衛司法信心。

  最近,有民間的“香港司法改革關注組”提出十項改革建議,包括:要求特區政府成立司法改革委員會,研究司法改革事宜;要求香港司法機關每年撰寫《年度司法工作報告》,並向行政長官作出報告;要求新入職的法官學習國家憲法,並進行考核;改革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增加非法律界代表;建立更開放和具透明度的投訴法官機制;根除香港法院的殖民地文化;法官入職審查應更加嚴格,避免有政治背景的人士加入成為法官;香港司法機關應設立一個負責對外溝通的部門,以回應公眾的質詢;改革法援制度,杜絕濫用;各級法院法官必須由沒有外國居留權的香港永久居民擔任。

  可以看出,這些建議把握準了“變與不變”的關係。基本法第八十五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司法人員履行審判職責的行為不受法律追究。”這一條任何時候都不能變,除此之外的問題都可以進行討論。只要有利於維護“一國兩制”、不損傷“司法獨立”,司法改革的建議就值得討論。

  司法改革絕不是把好東西改掉,而是讓司法制度能夠更好地維護公平正義,只要把握好這一點,司法改革的路子就不會跑偏,也一定會令香港的法治環境煥然一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