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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威部門詳解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
http://www.CRNTT.com   2020-12-30 18:07:14


  中評社北京12月30日電/據新華網報道,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建立健全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 促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意見》。這是我國養老服務領域第一份以監管為主題促進高質量發展的文件。

  到2025年,我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將突破3億。如何“管”好養老服務,讓老年人安享晚年?在29日舉行的國務院例行政策吹風會上,民政部等有關部門負責人對此進行了回應。

  以事中、事後監管為重點

  2018年12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作出修改,取消了過去關於設立養老機構需要許可的規定,明確養老機構登記後即可開展服務活動,並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備案。

  “這就要求我們以事中、事後監管為重點。”民政部副部長高曉兵在會上表示,取消養老機構設立許可,是深化養老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的需要。針對取消許可後的新情況,在強化“寬進”、鼓勵參與的同時突出了過程監管、結果監管,完善了事中事後的配套監管制度,確保養老服務行業放得開、管得住。

  意見也提出了一系列具體的監管措施。如養老機構應當在各出入口、接待大廳、值班室、樓道、食堂等公共場所和部位安裝視頻監控;對安全隱患突出或者情況緊急需要立即處置的,應當依法責令養老服務機構停業整頓或者採取緊急措施處置,並通知相關部門到場處理等。

  機制創新是意見的一個重要內容。意見明確了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工作直接涉及的16個部門職責分工,確保事有人管、責有人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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