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扎根香港”就不會逃亡?許智峯呢?
http://www.CRNTT.com   2020-12-30 12:00:13


 

  就在昨日的幾乎同一時間,英國社交名媛G.Maxwell在美國被控協助幹犯性罪行,她向法庭提出包括2億2千萬港元保釋金的保釋條件,但被法庭拒絕。不論是政治能量還是經濟能力,黎智英和上述人士相比誰更強?後者尚且不被同意保釋,何以黎智英可以?

  公眾期待終院能糾正錯誤

  顯而易見,李運騰法官是以尋常個案的思維去對待此宗案件,而不是一個國安法指定法官的思維去思考。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二條明確指出:“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其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不得准予保釋。”

  事實證明,法官一直強調的只是被告人的權益,根本沒有提供令人信服的“充足理由”,這樣的法官,無法叫人相信他是合格的國安法指定法官。

  事實上,正如輿論所指出的,法官列出八項“嚴格”條件,這種決定的本身恰恰說明,法官並沒有真正相信黎智英一定不會潛逃,否則何需限制黎智英不許離開居所、不許接受訪問?

  國安法是新事物,但卻是香港司法制度的核心,法官必須嚴格遵循國安法要求,如果黎智英因李運騰法官的保釋決定而逃亡,則香港的法治可以休矣。本周四,終審法院將審理上述,公眾期待能糾正錯誤,否則法庭的威信蕩然無存。


 【 第1頁 第2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