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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將選擇支付方式的權利交給消費者
http://www.CRNTT.com   2020-11-29 09:31:24


  中評社北京11月29日電/中國人民銀行科技司司長李偉26日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表示,針對現在出現的歧視、排斥使用現金等情況,在國務院統一部署下,將全面開展拒收現金集中整治和長效機制建設工作。通過暗訪、巡察等方式開展摸底調查,建立違法主體名錄庫,進行重點跟蹤,對涉及公共服務、民生及公眾關注度比較高、影響範圍比較大的一些拒收現金主體,將依法依規予以嚴肅懲治。

  在當今“互聯網+消費”時代,隨著掃碼支付、銀聯閃付、網上支付等方式的興起和銀行卡的全面普及,很多中國人都可以“一部手機走天下”了。有調查顯示:截至去年12月,我國手機支付用戶已達4.69億,超過70%的網友認為現金已不是生活必需品。由此,也引發了部分商家或公共服務領域拒收人民幣現金的行為,不僅剝奪了消費者支付選擇權,而且損害了人民幣的尊嚴。基於此,央行將全面開展拒收現金集中整治,違反者將進行處罰。

  不可否認,使用現金的成本高,因為商家需要花費時間去清點和保管。而且,使用現金,也有安全上的問題;如消費者攜帶現金,很容易遭遇盜搶等暴力侵犯。鑒於此,丹麥正考慮一項推進“無現金社會”的新舉措,商店和服務場所可以選擇完全的無現金交易,商家也可以拒絕接受現金。特別是,在走向“無現金社會”方面,瑞典是一個突出的例子。但必須看到,即使在瑞典,仍然有許多人選擇現金支付,這取決於消費者和商家自由選擇。

  再看國內,2018年7月,珠海一家面館因“謝絕現金”,只接受手機支付,被中國人民銀行珠海支行認定為“拒收人民幣”的違法行為。記者採訪發現,廣州有經營場所也存在此類行為,部分公共服務機構,也存在只接受刷卡不接受現金的情況。然而,在現階段,一些商家拒收現金,不僅違反了《人民幣管理條例》,而且也涉嫌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有權利選擇任何一種結算方式進行消費。我們提倡移動支付,即“非現金”支付;但“非現金”並不等於“無現金”,更不等於“拒現金”,兩者不能混為一談。正因為如此,央行將開展拒收現金整頓行動。

  首先,應將選擇支付方式的權利,交給消費者。既然目前中國並非是“無現金社會”,就應該嚴格遵守相關法規,善待人民幣,在擴展移動支付業務的同時,不能拒收現金。可以預料,在我國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多種支付結算方式將共同存在。一方面,要肯定“非現金”支付的意義,加強對各類支付結算方式的宣傳推廣,讓更多公眾了解各種“非現金”支付結算方式的特點;另一方面,要充分尊重公眾支付結算習慣,包括使用現金支付的習慣,由公眾自主選擇適合自己的支付結算方式。特別是,銀監管理部門應對相關情況進行研究,盡早對《人民幣管理條例》等法規進行修訂完善,規範移動支付方式,促進“互聯網+消費”健康有序發展。

  來源:東方網  作者:張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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