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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臉識別第一案”宣判
http://www.CRNTT.com   2020-11-21 14:36:23


  中評社北京11月21日電/據新華社報道,11月20日,被稱為國內“人臉識別第一案”的杭州市民郭兵訴杭州野生動物世界有限公司(下稱動物世界)一案宣判。杭州市富陽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動物世界删除郭兵辦理年卡時提交的面部特征信息,賠償郭兵合同利益損失及交通費共計1038元。駁回郭兵提出的確認動物世界店堂告示、短信通知中相關內容無效等其他訴訟請求。11月20日晚,郭兵向新京報記者表示,由於其大部分訴訟請求未得到法院支持,將繼續上訴。

  杭州市民起訴動物世界

  據新京報此前報道,作為動物世界年卡會員,郭兵在2019年收到動物世界發來的短信,通知他因入園方式升級,此前的指紋識別已取消,要求他激活人臉識別系統,否則將無法正常入園。同時,動物世界還通過在園區張貼海報(即判決中所指店堂告示)等方式通知了該消息。

  從事法律工作的郭兵認為,人臉識別收集的面部特征信息屬於個人敏感信息,一旦洩露、非法提供或者濫用將極易危害人身和財產安全,不願使用人臉識別系統。

  雙方就入園方式、退卡等相關事宜協商未果,郭兵將動物世界告上法庭,要求確認動物世界店堂告示、短信通知中相關內容無效,並以動物世界違約且存在欺詐行為為由,要求賠償年卡卡費、交通費,删除個人信息等。

  該案於去年11月1日被法院受理,今年6月進行了首次開庭審理。

  據富陽法院官網信息,法院認為,我國法律對於個人信息在消費領域的收集、使用雖未予禁止,但強調對個人信息處理過程中的監督和管理,即個人信息的收集要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和征得當事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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