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構原價’是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發布的《關於規範網絡零售價格行為的提醒書》中禁止的交易行為。”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律師朱奕奕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前述提醒書中明確:虛構原價是“標示的原價屬於虛假、捏造,不是本次促銷活動前七日內最低交易價格,或者從未有過交易記錄”的交易情形。提醒書明令禁止這類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或者價格手段,欺騙、誘導消費者進行交易的行為,以避免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
除了“虛構原價”,也有一些消費者對店鋪的“文字遊戲”提出質疑。蒙蒙(化名)原本經常在某美妝店鋪購買保濕噴霧。“雙11”期間,她看到該店鋪的主頁標有“單筆實付滿198元加贈價值136元產品”的介紹,原本實際只需要購買一瓶噴霧的蒙蒙為了凑單拿獎品最終購買了兩瓶,除此前付過的40元定金外,蒙蒙又一次性支付尾款204.85元(除去滿減等優惠)。“收到貨後我發現並無贈送禮品,詢問客服後被告知‘預售產品不參加滿減’。我立刻去查詢活動詳情,發現有相關表述的字體特別小,不仔細看根本無法發現,而且我真的不知道付定金的產品就叫預售產品。”
付款容易退款難
“售後難”也是多位消費者遇到的問題之一。大學生小席向《證券日報》記者講述了她糟心的“雙11”購物經歷。因為要準備寒假實習面試,小席趁大促活動在某家網店購買了一件白襯衫,結果收到的襯衫顔色發黃老舊,像是積壓很久的庫存。“我嘗試與賣家溝通,但賣家要麼推卸責任,要麼就乾脆不回消息,根本不願意退款。如果我選擇退貨的話還要自行承擔運費,可明明是他們商品質量的問題,為什麼要由我來‘買單’呢?”小席提起此事依舊憤憤不平。
消費者對於“11月11日關閉退款入口”的吐槽也不少見。“因為當天牽扯到要凑單享滿減,又怕手慢搶不到,只能一通亂買趕緊下單,但事後仔細查看發現有些產品屬於‘衝動消費’,想退款卻發現系統提示:退款入口已關閉,11月12日0時開通。如果不能即時選擇退款,一些手速快的賣家就會發貨,一旦物流攔截不順利的話,後續就需要我自行拒收。但由於‘雙11’期間購買的商品較多,再加上快遞員有時也會直接將包裹放入快遞櫃等,讓拒收難度加大,而且很多店鋪並不贈送運費險,我一旦拒收不成功的話就要自行承擔退回運費了。”上述常女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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