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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晚舟案或可申請終止引渡程序
http://www.CRNTT.com   2020-10-31 11:46:00


  中評社北京10月31日電/據中新社報道: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法官希瑟.霍爾姆斯29日晚作出一項裁定,駁回孟晚舟引渡案檢方律師的一項申請。這意味著法官認為,被用來指控孟晚舟的“案件記錄”中可能存在“故意遺漏證據”或“重大證據遺漏”,可以成為申請終止對孟晚舟引渡的理由之一。

  孟晚舟的律師用三個分支理由申請終止對孟晚舟的引渡程序,分別是:政治干預司法;加拿大執法部門逮捕孟晚舟的程序違法並侵犯了她的憲章權利;美方提供的證據存在重大遺漏。此前,法官已經接受了第一和第二個分支。代表加拿大司法部的檢方律師認為第三個分支不成立,因此申請法官駁回。但是現在,這三個分支都被法官接受,就意味著孟晚舟的律師有了更多的證據來要求終止對孟晚舟的引渡。判決意味著,在美國和滙豐銀行的誤導下,被用來指控孟晚舟的“案件記錄”中可能存在“故意遺漏證據”或“重大證據遺漏”,因此可以被列為申請終止對孟晚舟引渡的理由之一。

  加拿大溫哥華當地時間26日,華為公司副董事長、首席財務官孟晚舟引渡案在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繼續進行。加拿大在前年12月應美國要求,拘捕在溫哥華機場轉機的孟晚舟,指她就華為同伊朗做生意,違反美國制裁,誤導及欺詐銀行。此輪聆訊中,控辯雙方圍繞加執法部門在拘押孟晚舟的過程中是否存在“程序濫用”的問題,對證人展開交叉質詢。

  證據遺漏 “滙豐PPT”內容被删

  美國向加拿大法院提交的《案件起訴記錄》稱,孟晚舟對滙豐“隱瞞”了華為與香港星通技術有限公司(簡稱香港星通)的關係,“誤導”滙豐繼續向華為提供銀行服務,滙豐因此違反了美國對伊朗制裁法案,面臨民事和刑事罰款的“風險”,孟晚舟對滙豐構成“欺詐”。此案“唯一關鍵證據”,是孟晚舟2013年向香港滙豐銀行方面展示的演示幻燈片(PPT)。在公開的材料中,包括PPT全文,以及滙豐與華為的業務郵件紀錄。法官認為,美方案件記錄對PPT內容的“遺漏”可以影響該記錄的可靠性。最明顯的“遺漏”是删去了“華為與星通(Skycom)公司的關係是正常且可控的商業合作”這一表述中的“可控”一詞。另外,案件記錄“遺漏”了PPT中“作為華為業務夥伴,星通與華為在伊朗進行銷售和服務”的內容。法官認為,這一做法具有誤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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