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進一步加強水資源可持續管理和利用,定期舉辦瀾湄水資源合作部長級會議,充分發揮瀾湄水資源合作聯合工作組作為本領域決策協調機制和瀾湄水資源合作中心作為支持平台的作用。加快落實《瀾湄水資源合作五年行動計劃(2018—2022)》。通過開展政策對話,共享數據信息和跨境水資源管理經驗,加強技術合作交流,開展瀾湄水資源聯合研究和分析,鼓勵公眾參與意見交流,加強水資源管理能力建設,促進在適應氣候變化、大壩安全、飲水安全、洪旱災害管理等方面的務實合作。支持建設瀾湄水資源合作信息共享平台。
(七)鼓勵深化區域綠色與可持續發展,實施《瀾湄環境合作戰略》和“綠色瀾湄計劃”,促進落實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通過圓桌對話等加強環境部門之間及跨部門的環境政策交流合作;在氣候變化、改善空氣質量、生態系統管理、生物多樣性保護、城市環境治理等領域建立能力建設夥伴關係,加強務實合作;在瀾湄環境合作中心支持下,在瀾湄國家開展相關活動。
(八)加快落實《瀾湄農業合作三年計劃(2020—2022)》,密切各國農業交流與合作,促進區域綠色、可持續及創新型農業發展。繼續發揮在中國建立的瀾湄農業合作中心的平台作用,加強瀾湄國家在農業科技合作和技術轉移、能力建設、知識共享、聯合研究、投資貿易等方面合作,推動農業可持續發展,支持提升瀾湄區域綠色農產品產能。
(九)繼續加強公共與私營部門聯繫,吸引中小微企業、青年和女性企業家運用數字技術,幫助其獲得金融支持,釋放瀾湄國家投資和商業潛能。探討成立瀾湄投資促進論壇,發揮瀾湄商務理事會作用,舉辦更多國際經貿投資交易會、路演、展覽會和企業對接等貿易投資促進活動,以加強瀾湄各國商務人員間互動與聯繫。
(十)加強成員國間智力合作,通過開展聯合研發項目、籌劃技術合作、舉辦研討會等形式,探討瀾湄國家經濟合作具體行動計劃中應對環境風險的最優方案,推動環境友好型經濟增長。
(十一)鼓勵深化金融合作,分享在區域貿易投資中使用本幣的經驗,促進區域經濟健康發展,探索構建新的投融資方式,支持瀾湄國家基礎設施建設,同時用好包括亞洲開發銀行、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和世界銀行等國際金融機構和機制提供的現有金融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