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驅散抗議人群的過程中,聯邦執法人員的行動明顯更加具有侵略性,他們經常會發射催淚彈、橡皮子彈,並動輒使用警棍毆打抗議者,對他們噴灑胡椒水,甚至將抗議者押進無標識的車裡帶走。
抗議者:他們使用泡沫子彈或橡皮子彈擊中了我的小腿,我不知道到底是什麼子彈。當我一瘸一拐地走著時,我的朋友過來抓住了我並試圖離開,然後他們照亮了我們的後背。在跑的時候,我們的背部又挨了至少10到15槍。
聯邦執法人員的進駐不僅沒有平息抗議示威,反而引發更加激烈的對峙。波特蘭市長泰德·惠勒要求撤出聯邦執法人員,認為這些人“咄咄逼人的行動”激怒了示威者,製造了新的危險。
美國國土安全部代理部長沃爾夫承認,收到相當數量有關聯邦執法人員在波特蘭過度使用武力的投訴。不過他堅稱,聯邦執法人員仍將留在波特蘭並加強執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