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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券違約處置有了“統一標準”
http://www.CRNTT.com   2020-08-01 09:52:09


 
  伴隨著市場規模的擴大,債券違約事件也逐步增多。2014年“11超日債”違約,打破了我國債券市場的“剛性兌付”,開啟了我國債券市場違約歷程。天風證券統計顯示,截至2020年7月15日,我國信用債券市場共有438只債券違約,涉及發行主體147家,涉及債券金額3635.1億元(不含債券展期、債券置換、資產支持證券等)。其中,2018年和2019年違約債券數量和新增違約主體均較多。統計數據還顯示,今年初到7月中旬,年內已有52只債券涉及違約,涉及債券金額達605.7億元,已經超過2019年同期的457.5億元水平,共涉及18家發行主體,其中2020年新增違約主體共9家。

  去年底,中國人民銀行金融市場司司長鄒瀾在全國法院“審理債券糾紛相關案件座談會”上表示,總體上,我國債券市場整體違約率並不算高,但同時也要認識到,我國債券市場違約已逐步進入常態化階段,邊際違約率增速較快,接近國際平均水平下限。

  債券違約常態化之後,債券糾紛如何處置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中國人民銀行金融市場司副司長馬賤陽介紹,近年來我國債券市場迅速發展,但由於一些複雜債券糾紛案件的出現,市場機構對於明確債券案件審判機制,進一步明晰持有人會議法律效力、受托管理人訴訟資格等問題提出了迫切需求。此次《紀要》的發布較為全面地明確了當前債券市場糾紛涉及的關鍵問題,暢通了債券糾紛司法救濟渠道,統一了債券市場的相關法律適用問題,是債券市場平穩、有序、健康發展的重要法治保障。

  債券違約處置“短板”凸顯

  我國債券市場違約歷史比較短,處置路徑雖包含了自籌資金、訴訟或仲裁、破產重整、破產清算、擔保人代償等多種方式,但受限於處置機制不完善等因素,整體處置效果還不夠理想,處置過程中也存在部分不盡規範、不夠透明的情況。

  “違約債券處置效率偏低。”鄒瀾介紹,截至2019年11月,完成兌付金額占所有違約金額的比重約為16%。同時,違約處置周期較長,一些債券在違約後歷經數年始終無法完成處置。過低的兌付比率和冗長的處置周期,反過來挫傷了投資人的積極性,加大一級市場發行困難,加大了投資人對中低資質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債券的規避情緒,引發連鎖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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