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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黨乞美禍港 罪證確鑿
http://www.CRNTT.com   2020-07-29 09:35:48


 
  信函有公民黨議員親筆簽名

  選舉主任發信給公民黨參選人時,附上了一封楊岳橋、郭家麒、郭榮鏗、陳淑莊、譚文豪於2019年9月以立法會議員名義,寫給美國國會領袖的信件。信中提到,公民黨“誠摯地懇求閣下及閣下的同僚們”,盡快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公民黨議員亦在信中親筆簽名。而該法案的目的正是讓美國制裁香港、損害香港利益,並以此打擊中國發展。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法學教授傅健慈認為,公民黨給選舉主任的解釋並不可信,其回信內容含糊不清、沒有正面回應選舉主任的質疑,而且企圖迴避責任,完全缺乏誠意去真確闡述提名資格的正當性,甚至繼續鼓吹外國制裁有理,不可能真誠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傅健慈亦指出,從公民黨於2019年9月寫給美國國會領袖的信件可見,公民黨對請求外國制裁香港一事表現出極大的積極性,直到近日報名參選,公民黨才在選舉主任的質疑下,改口稱不再請求外國制裁,其講法究竟是發自內心還是為博入閘,相信選舉主任經全面考慮相關事實後,會作出適當決定,杜絕口是心非者蒙混過關。

  此外,選舉主任去信公民黨提出質疑時,所提供的部分附件亦顯示公民黨過去的facebook帖文,惟部分帖文現時已被公民黨删除。公民黨辯稱,删帖文是為保護對帖文發表評論或轉載的市民免受國安法影響。有市民揶揄,公民黨只不過是想自保,奈何選舉主任證據確鑿,公民黨在提名資格問題上“在劫難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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