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30日電/據央視新聞報道,6月30日,泰國民航局(EXAT)局長朱拉(Chula Sukmanop)簽署了關於允許民航班機出入境泰國的相關公告,公告中提到根據《空中管制法》(B.E. 2497)第27條和第28條的相關條例,將從7月1日起有條件允許下列國際航班出入境泰國或提供國際航班的機場起降服務,具體如下:
一、 原先獲得泰國民航局許可並未“禁飛”的飛機:
(1)國有或軍用飛機;
(2)緊急降落飛機;
(3)技術性落地航班,無乘客離開的飛機;
(4)參與醫療服務提供人道主義援助的飛機或將運送新冠肺炎救援物資的飛機;
(5)海外僑民返程泰國或遣返用機;
(6)貨機。
二、凡是乘載下列人員的客機從7月1日00:01起允許出入境泰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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