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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報:堅信國安法“懲治極少數保大多數”
http://www.CRNTT.com   2020-06-30 13:26:46


  中評社香港6月30日電/文匯報今日發表社評說,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今日結束,預料港區國安法將表決通過,草案內容隨即正式發布。港區國安法的制訂過程緊湊嚴謹,廣泛匯集各方面的意見建議,令法律更具現實針對性和適用性,震懾本港反中亂港勢力和外部敵對勢力,令他們不敢再為所欲為。社會普遍相信,國安法通過、實施後,將形成更大阻嚇力,發揮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效能;另一方面,港區國安法針對的只是極少數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絕大多數市民的權利自由得到更充分保障,港人對立法恢復法治穩定更加充滿信心。

  中央果斷出手,決定立法堵塞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漏洞,隨著港區國安法草案具有強烈現實針對性的內容陸續披露,已形成不怒自威的震懾氣勢,令隨修例風波而日益囂張的反中亂港勢力氣焰衰敗。反國安法的“雙罷公投”慘淡收場;反中亂港頭面人物,如李柱銘、陳方安生相繼和“港獨”、“攬炒”割席,乃至聲言“退出江湖”;黃之鋒、黎智英則發出“準備入獄”的哀鳴,惶惶不可終日;更可笑的是,幾乎被人遺忘的“本土派國師”、《香港城邦論》作者陳雲,竟然指責本港反對派和“港獨”分子,聲稱若將香港的命運交給了那類人,是將香港推入國際政治鬥爭的黑洞。現實已經說明,面對中央絕不妥協的決心和意志,面對港區國安法動真格、見真章,反中亂港勢力知道大勢已去。

  在港區國安法的立法過程中,中央堅持“一國兩制”方針貫徹始終。中央在立法中做到“四個最大程度”:最大程度信任依靠特區、最大程度保障人權、最大程度兼顧普通法特點、最大程度保證法律有效實施;同時,中央保留在“特定情形下”實行管轄的必要權力,確保港區國安法不會成為“無牙老虎”。例如,港區國安法是否具追溯力備受關注。據非常接近立法過程的政界人士指,法例將不設追溯期,但將來在執法時,會考慮相關人士過去的行為,作為檢控的證據。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梁美芬指,普通法、內地一般的法例中都不設追溯期,不過普通法亦有“持續性犯罪”的概念,若犯罪行為在法例公布後仍沒有停止,該等行為亦納入檢控範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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