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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理解“實施擴大內需戰略”
http://www.CRNTT.com   2020-06-11 08:09:00


 
  擴大投資的三種方法及其選擇

  文章表示,從供給側發力擴投資,總的原則是要堅持用消費帶動投資;用下游投資帶動上游投資。若具體到操作層面,擴投資還有一個問題要解決,那就是投資所需的資金如何籌措?若不解決資金籌措問題,擴投資便是無源之水,只能畫餅充饑。所以接下來我們要討論的是,擴投資的籌資方法有哪些?在這些方法中又應該怎樣選擇?

  從理論上講,擴投資的方法主要有三:一是發債;二是加稅;三是減稅。關於發債與加稅,歷史上曾發生過一場大爭論。19世紀初,拿破侖揮師南北、橫掃歐洲,為了共同對抗法國,英國組建了第四次反法聯盟。為籌措軍費,當時英國國會展開了激烈的辯論。焦點在於,軍費是通過加稅籌措還是發債籌措?以馬爾薩斯為代表的一派力主發債;而以李嘉圖為代表的另一派則主張加稅。

  李嘉圖的理由是,發行公債與加稅的區別,僅在於公債要償付利息。假若政府不選擇加稅,企業雖然當年不必多繳稅,但政府就得多發國債;而政府多發國債最終要靠徵稅償還,企業日後就得多繳稅。於是李嘉圖得出結論說:今天政府發行的國債,其實就等於明天企業需繳納的稅。這就是著名的“李嘉圖等價定理”。

  若僅就加稅與發債比較,李嘉圖的分析是對的。不過李嘉圖也有一個疏漏:那就是無論發債還是加稅,皆勢必擠占企業投資。反過來,若政府少發債而選擇減稅,也可增加投資,而且是增加企業投資。可見,減稅也是擴投資的一種方法。說得更明確些,發債是從需求側增加政府投資;減稅是從供給側增加企業投資。在發債與減稅間如何取舍,實際就是對擴政府投資與擴企業投資進行選擇。

  事實上,以上三種籌資方法,美國曾在不同時期都採用過。上世紀30年代羅斯福推行新政,主要是發國債擴大政府投資;上世紀80年代里根入主白宮後,則主要是採取減稅措施刺激私人投資;美國次貸危機後,奧巴馬政府卻推出了1.5萬億美元的加稅計劃。現在回頭看,長期發國債擴投資,後果是“滯脹”。而加稅則無異於殺雞取卵,對此當年美國眾議院預算委主席保羅•萊恩說得明白,政府稅率越高,最終獲取的稅收就會越少;對企業收稅越多,獲得的就業機會就會越少。

  由此看來,只有減稅才是擴大就業上選之策。而且中國的經驗也證明,當經濟面臨下行壓力時,政府與其加稅,倒不如發債。加稅不僅會抑制企業投資,還會減少居民消費;而發債至少短期內不會影響居民消費。

  但需要指出的是,若在發債與減稅之間選擇,則應選擇重點減稅。雖然短期內發債比加稅更可取,但長期看卻會擠出企業投資。由於政府投資與企業投資的預算約束不同,後者投資的效果通常要好過前者。也正因如此,擴投資的主要辦法是減稅。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指出,今年赤字率擬按3.6%以上安排,這是特殊時期的特殊舉措;加大減稅降費力度,預計全年為企業新增減負超過2.5萬億元。

  進一步分析,減稅其實也有兩種選擇:全面減稅與結構性減稅。前者是供給學派的主張,美國在里根時代推行的就是全面減稅。可從里根減稅試驗看,全面減稅雖擴大了民間投資,但同時也加劇了結構性矛盾。國際金融危機後中國也啟動了減稅,為了兼顧擴投資與調結構,採取的主要是結構性減稅。從去年起中國製造業增值稅率從16%降至13%;交通運輸業、建築業從10%降至9%;生活性服務業保持6%稅率不變。結構性減稅相對全面減稅,顯然棋高一著。

  三點結論

  文章總結,我們可得到下面三點結論:

  第一,落實“六穩”“六保”,必須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不能把擴大內需與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對立起來。應重點從供給側發力擴內需,總的原則是用消費帶動投資、用下游投資帶動上游投資、用進口帶動出口。

  第二,消費由收入決定,擴大消費必須優先穩就業。由於消費也同時決定於持久收入,故提振消費要有消費信貸的配合,但應防止信貸杠杆率過高導致債務風險。財政支出應重點保基本民生、保就業、保基層工資。

  第三,擴大投資有三種方法:加稅、發債、減稅。從穩就業與投資效果衡量,加稅不如發債;發債不如減稅。而就全面減稅與結構性減稅來說,結構性減稅兼顧擴投資與調結構,一石二鳥,可成為中國未來穩增長的主要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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