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推動結構升級需理性看待 “配第—克拉克定理”
http://www.CRNTT.com   2020-06-08 08:19:58


  中評社北京6月8日電/中央一直重視發展實體經濟。可不承想,近來我國經濟卻出現了“脫實向虛”跡象。究其原因,主要是一些體制改革不到位。若從理論方面看,我認為是受了“配第—克拉克定理”的誤導。該定理說:一個國家隨著經濟不斷發展,第一產業比重會逐步下降,第二產業比重會逐步上升,跟著第三產業比重也會隨之上升。

  作為一種學術成果,“配第—克拉克定理”可以借鑒。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不少地方政府已將此定理作為衡量產業結構是否合理的標誌。並且普遍的看法是:第三產業比重越高,產業結構就越合理。事實上,這種看法完全是個誤會,若不作澄清,對我國未來經濟發展將貽害無窮。

  “配第—克拉克定理”與兩位學者有關。一位是英國古典經濟學家威廉•配第,1672年他在《政治算術》中比較了英國農民和船員的收入後發現:以盈利多少論,從事農業不如從事工業,從事工業則不如從事商業。於是他預言說:隨著經濟發展,產業重心將逐漸由有形產品生產轉向無形服務的生產;當工業收益超過農業時,勞動力必然由農業轉向工業;當商業收益超過工業時,勞動力會再由工業轉向商業。

  1940年,同是英國人的克拉克出版了《經濟進步的條件》,他按照配第的指引,對40多個國家(地區)不同時期三次產業的勞動投入和產出作了實證研究,所得結論與配第的預想完全吻合。

  於是學界合二為一,統稱為“配第—克拉克定理”。之後,庫茲涅茨、埃•索維等西方學者紛紛鼎力支持,眾星捧月,使該定理在國際上得以廣泛傳播。

  有眾多學者支持,此定理應該毋庸置疑。可我要指出的是,該定理並非“定理”而是“定律”。大家知道,科學上的定理,是指用邏輯演繹證明的命題,通常表述為“若條件,則結論”(如勾股定理);而定律則是對經驗事實的描述,即歸納特定時空下大量事實所得的結論(如牛頓力學定律)。簡言之,定理不受時空約束,定律則要受時空約束。

  顯然,“配第—克拉克定理”屬於後者。問題就在這裡,既然不是“定理”而是“定律”,那麼就要受時空約束。這是說,一旦時空改變,定律就可能失靈。正是從這個意義上,我說一個地區調結構不必刻意迎合該定律。否則東施效顰,到頭來只會弄巧成拙。近些年國內實體經濟逐步虛脫,說到底,其實與各地盲目發展“三產”不無關係。

  讀者不要誤會,不是說“配第—克拉克定律”不可借鑒。我想說的是,借鑒該定律首先要弄清其存在的時空條件,若條件不清楚,也就無從判斷能否借鑒。遺憾的是,對該定律的時空條件,配第與克拉克皆未作說明,而且學界也無人研究。曾擔心是自己孤陋寡聞,最近又翻閱了大量文獻,還是未找見這方面的成果。也好,別人沒說我來說,不肯定對,就當是拋磚引玉吧。

  在我看來,“配第—克拉克定律”的約束條件主要有二:一是發展階段(時間)約束;二是分工範圍(空間)約束。所謂發展階段約束,是指該定律只在特定發展階段成立,在別的階段不成立。比如農耕社會,那時雖有手工業,但並未出現機器大工業與服務業,“配第—克拉克定律”顯然不成立。而且在我看來,此定律只存在於工業化初期與中期,到了工業化後期,該定律也不成立。

  為何作此判斷?我的分析是這樣:“配第—克拉克定律”是對經驗事實的描述。不過配第的這一思想並非直接來自經驗事實,那時尚處在工業革命前夜,工業化要等100年(1768年瓦特發明蒸汽機)後才起步。真正根據事實歸納此定律的是克拉克,而克拉克所依據的事實則是工業化初期到中期的事實。換句話說,克拉克只驗證了工業化初期至中期的結構演進,而工業化後期會怎樣並未驗證。而我們今天所看到的事實是,歐美製造業正在回歸,從證偽角度看,此定律恐怕也不存在於工業化後期。

  轉談分工約束吧。此約束有兩層含義:一是結構演進要以分工為前提,即沒有分工就沒有結構演進;二是分工範圍決定結構演進的範圍。具體講,在工業化初期到中期,分工範圍若只局限於某地區,“配第—克拉克定律”會適用於該地區;但若分工範圍擴大,當一個國家形成了地區間的分工,則該定律就適用於這個國家而不再適用於某個地區;同理,當分工範圍擴大到全球,那麼,它反映的是全球趨勢,不再適用於某個國家。

  用不著講複雜的道理,讓我用例子解釋。假定一個國家有甲乙丙三個地區,甲地比較優勢是農業,乙地比較優勢是工業,丙地比較優勢是“三產”。設這個國家已經形成了地區間分工,這樣甲乙丙三地大可不必拘泥於“配第—克拉克定律”。雖然每個地區都不符合此定律,但整體結構演進與定律一致。

  分析至此,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結論:第一,“配第—克拉克定律”只是階段性規律,絕非永恒不變;第二,此定律適用範圍由分工範圍決定,故也並非放之四海而皆准;第三,基於以上兩點,一個國家的產業定位應立足自身比較優勢,斷不可刻舟求劍、生搬硬套。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作者:王東京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