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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制度,宜改不宜廢
http://www.CRNTT.com   2020-05-24 07:57:47


  中評社北京5月24日電/今年2月以來,住房公積金“存廢之爭”持續升溫。先是黃奇帆、樓繼偉在內的眾多知名人士,接連吹風建議 “取消公積金”。5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於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明確提出要“改革住房公積金制度”。今年全國兩會,全國政協委員鄭秉文也提交了《關於改革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提案》,認為住房公積金應加快改革步伐,而不是因噎廢食。

  凡事都有利弊,住房公積金概莫能外。儘管現有制度設計隱含著投資效率低、統籌層次低的問題,但是住房公積金的好處非常顯著。要解決好發展中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住房公積金制度不可或缺。所以,如何對待住房公積金制度,取決於如何展開價值衡量。北京大學金融學劉俏、張崢等兩位教授就撰文提醒,以取消住房公積金制度降低企業經營成本的意見並不恰當,不僅不能真正給企業減負,而且還會破壞正常的市場規則和秩序。

  改革是必由之路,關鍵如何定位?作為一項國家推行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方向宜聚焦在深化住房保障功能定位上。也就是說,要關注住房公積金的資金收益問題,但要把加強住房保障功能作為前提,並以此為立足點激勵民營企業、新市民、自由職業者積極參加繳存。這方面存在相當大的提升空間。譬如,依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18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數據顯示,雖然2018年末有累計超過1.44億人繳存住房公積金(覆蓋全國近1/3城鎮就業人員),但覆蓋的人數只有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職工人數的47.84%,住房公積金有待擴大繳存範圍。

  真理愈辯愈明。選擇何種路徑、模式來改革,有待深入探討。事實上,作為自收自支的一項福利制度,住房公積金以較低的行政管理成本,創造了較大的社會福利。作為一項住房合作金融的制度安排,住房公積金有效降低了購房利息負擔。這些有利因素構成了深化改革的基礎。但同時,住房公積金的“資金池”因各地分散管理而相互不能融通,而且在投融資方面受到相當大的制約。針對這些問題,有必要考慮建立全國統一的管理、執法體系,並務實地從完善治理結構入手調整運營體系,以適應城鄉居民日益提升的現實需求。

  筆者相信,對住房公積金制度來說,改革的聲音會逐漸勝過廢止的論調,成為各界人士的共識。著眼長遠,保障和改善居民居住條件,不斷提升居住質量,堪稱民生要務、國家大事。而深化住房保障制度改革,除了從改革住房公積金制度入手之外,還要“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可謂任重而道遠。

  來源:廣州日報  作者:楊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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