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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人員可落戶 公民身份不“流浪” 
http://www.CRNTT.com   2020-05-20 11:03:28


  中評社北京5月20日電/據中國青年報報道,近日,山東省民政廳等11部門聯合印發《全省開展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服務質量大提升專項行動工作方案》,要求著力抓好照料服務、甄別尋親、街面巡查、落戶安置、源頭治理、救助網絡、能力建設等工作任務。其中特別提到,要集中開展長期滯留人員落戶工作,制定安置方案報請同級政府,著力解決長期滯留人員突出問題。

  疫情影響之下,流浪乞討人員境況如何,備受關注。為此,民政部等11部門正在聯合開展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服務質量大提升專項行動。山東的工作方案,無疑是對這一專項行動的具體落實。

  在專項行動中,“及時為符合條件的流浪乞討人員落戶納入社保體系”,被認為是在托底“弱勢群體中的弱勢群體”。確實,除了某些職業乞討者,很多流浪乞討人員,本應屬於低保救助對象,但他們缺少的不只是一個家,還有法律意義上的公民身份,他們是所謂的“黑戶”,不僅無法納入社保體系,不能享受國家兜底保障,甚至都買不到火車票,更遑論找到一份正經工作。

  依法登記戶口是法律賦予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事關社會公平正義與和諧穩定。為流浪乞討人員解決戶口問題,首先就是要讓他們在公民身份上不再“流浪”,體現了社會治理的兜底職能。事實上,早在2015年底,國務院辦公廳就曾發布《關於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對8類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提出具體辦法和措施,其中就包括流浪乞討人員。安徽廣德、山東威海、江蘇泰州等地,均有為流浪乞討人員辦理落戶的案例。

  對流浪乞討人員落戶安置,是兜底性的社會治理舉措,不僅能夠在讓他們享有合法的公民權利和政策保障,更能夠在心態上幫助他們改變“流浪”的感覺,更好地激勵他們回歸社會,重拾生活信心。

  有人調侃說,想要去北京、上海流浪。還有專家提醒,應該避免流浪漢落戶產生公平問題。類似說法似是而非,其實存在誤讀。有落戶需求的,哪怕在流浪乞討人員中,也只是長時間流浪的少部分。地方在辦理落戶前,會對流浪乞討人員進行一系列謹慎排查,包括通過公安部走失人口庫和人口信息管理系統等數據庫進行比對排查,確保不會出現重複戶口等情況。

  對流浪乞討人員落戶安置,並不是說對所有流浪乞討人員一律視為沒有戶口並在流浪地予以安置,而是強調要有兜底性的制度保障,讓長期流浪者也可以落戶安置。隨著救助工作持續開展,有落戶需求的流浪乞討人員數量其實是在逐漸減少。正因為其數量較少,且生活在社會最底層,所以更加需要幫助,更加值得關注。

  在疫情防控常態化形勢下,給流浪乞討人員築起安全屏障,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保障他們的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能幫助尋親的就助其與親人團聚,能落戶安置的落戶安置,加強街面巡查、源頭治理等多方面工作,大幅提升救助管理服務質量,疫情防控會因之更加嚴密,社會治理也會因此更有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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