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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歡迎內會突破停擺困局
http://www.CRNTT.com   2020-05-10 09:51:35


反對派議員前日在立法會內會再次上演暴力衝擊的鬧劇(圖片來源:大公報)
  中評社香港5月10日電/據大公報報道,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內會)8日舉行特別會議,成功處理多項法案及附屬法例,突破停擺困局,政府發言人昨日對此表示歡迎,強調政府定必繼續全力配合立法會在餘下任期的審議工作。對於反對派聲稱《國歌法》是“惡法”,“拉布”是為了阻止該法案通過,發言人反駁說,只要不是以公開、故意、有意圖侮辱國歌的方式表達,根本不會犯法,直斥反對派的說法“完全與事實不符,屬無中生有的指控”。

  自去年十月起,內會舉行了17次會議,經過逾30小時的討論,仍未能選出今個會期的內會正副主席,令內會完全癱瘓,積壓多項與社會經濟及民生息息相關的法案。至本月8日,內會召開特別會議才完成處理停擺七個月而未能處理的多項法案及附屬法例項目,當中包括13項政府在本立法年度提交的法案;31項自今年3月27日起在憲報刊登的附屬法例法律事務部報告;委任終審法院首席大法官的議案,以及四項法案委員會報告。

  不侮辱國歌便不犯法

  政府發言人表示,欣悉內會終能突破困局,讓政府提交的多項法案和附屬法例的審議工作得以繼續進行。政府定必繼續全力配合立法會在餘下任期的審議工作。

  發言人指出,如今立法會正審議26項法案,當中的《國歌條例草案》已經完成法案委員會審議,但尚未提交大會恢復二讀辯論,內會在去年6月28日會議上,對政府表示計劃在19/20年度會期恢復二讀辯論並無異議。對於某些議員聲稱《國歌法》是“惡法”,發言人直言,“這完全與事實不符,屬無中生有的指控”,強調該草案的立法原則是必須充分反映《國歌法》這條全國性法律的立法目的和原意,即維護國歌的尊嚴,使市民尊重國歌,同時兼顧香港的普通法制度及實際情況。只有公開、故意、有意圖侮辱國歌的行為才會構成刑事罪行。只要不是以公開、故意、有意圖侮辱國歌的方式表達,根本不會犯法。

  發言人說,特區政府期望立法會議員支持政府繼續推展上述法案的立法程序,讓政府、立法會及各持份者在政策上下的功夫不會付諸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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