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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網評:被指性侵養女立案半年,進展到哪了?
http://www.CRNTT.com   2020-04-12 16:03:15


 

  僅從媒體報道所披露出的有限的證據來說,就有很多明顯的性侵線索存在:有照片顯示鮑某明脫光上衣,在“女兒”面前擺弄據稱是成人性用品的粘膠帶。李星星還有多張床單照片,有的沾血,有的被踹爛,指向暴力性侵的存在;照片還顯示,鮑某明的電視機裡還有幼童色情片,作為美國出庭律師的鮑某明,不可能不知道持有兒童色情資料本身,在美國就構成犯罪……這些線索雖然不能直接作為性侵的證據,但是,可以作為性侵未成年人的間接證據。煙台警方到底有沒有去認真核查比對這些線索?

  直到4月8日本案被媒體報道之後,鮑某明仍高調表示:自己與女孩不存在“養父女”關係,“她做這個事是別有用心的,有不可告人的目的”。但對於是否和女孩發生過性關係,鮑某明表示涉及隱私不方便透露。

  本案當中,嫌疑人的囂張之處、讓人不可思議的細節,也需要警方做出回應,避免公眾的誤解。

  第一,2019年4月第一次撤案之後,雙方又在鮑某明的家裡發生衝突,在警方的促使之下,鮑某明給受害女生寫了一封保證書:“給我現在的女兒,和未來的妻子”。在涉及到性侵的案件當中,當著警察的面,嫌疑人把自己名義上的未成年人“女兒”叫做妻子,這麼明目張膽的性侵線索,辦案民警有沒有進行深入調查?

  第二,2019年4月8日,李星星在做筆錄的間隙,在派出所的沙發上休息,而此時鮑某明也坐到了那個沙發上,向李星星挨過來。而刑警隊的副隊長張高就這麼看著,沒有阻止。按李星星的轉述,一名民警稱,“我不能再管你這件事了,再管我就沒工作了。”這讓人感覺到,鮑某明在當地手眼通天,警察對他惟命是從。希望煙台警方能及時做出澄清,不能把案子放到磨砂玻璃的後面。


  第三,據澎湃披露的一份2020年2月南京警方給煙台警方的電話錄音,煙台警察反覆向被害人表示:“這個案件已經處理完了”,“和檢察院已經聯合下過文件了”,“別老是強暴強暴的”,甚至辦案民警丁警官也拒不接電話。這個操作就耐人尋味了,明明2019年10月已第2次立案,之後並沒有撤案,何來案件已經“處理完了”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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