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天然氣定價機制更加市場化
http://www.CRNTT.com   2020-04-12 08:57:13


  中評社北京4月12日電/前不久,新版《中央定價目錄》出台,舊版目錄同時廢止,這是規範國務院有關部門定價權限和範圍的清單。分析涉及天然氣定價的具體表述可以發現,隨著天然氣體制改革不斷深入,天然氣定價機制改革將呈以下趨勢。

  從門站價格管制向油氣管道運輸價格管制轉變。舊版將“各省天然氣門站價格”列入目錄,新版將油氣管道運輸定義為自然壟斷環節,將“跨省管道運輸價格”列入目錄。這表明,政府在天然氣產業鏈中具體定價範圍受到明確限制,門站價制度目前已不符合市場化改革方向。

  試點放開進口管道氣價,進口管道氣價將呈“雙軌制”。目前,我國進口管道氣價格仍受管制。新版目錄規定,2015年以後投產的進口管道天然氣價格由市場形成;2014年底前投產的進口管道天然氣門站價格暫按現行價格機制管理。這意味著,下一步我國進口管道氣價管理機制將呈現“雙軌制”。

  將氣源價格單列,可根據市場狀況加以調整。現行各省門站價格是根據可替代能源價格的原則確定,不能反映上游氣源價格變動情況。國家管網公司成立後,市場上常見兩種交易模式。一是上游供氣企業在氣源地直接將天然氣銷售給下游買方,下游買方向其支付氣源費,向管道公司支付管輸費;二是上游供氣企業向管道公司支付管輸費,在下游市場區城市門站或工廠門站實現天然氣銷售,下游買方將氣源費和管輸費一並支付給上游供氣企業。無論哪種模式,氣源費都可單獨列出來,由上游供應商與下游買方自主協商決定。

  管輸價格顯性化,為制定管網定價辦法奠定了基礎。在現行門站價管理體系中,管輸價格作為產運儲銷一體化上游供氣企業的內部結算價格,與城市燃氣企業、直供大用戶等下游買方不發生直接關係。國家管網公司成立後,原來作為油氣企業內部結算用管輸價格逐步顯性化,將被當作油氣企業與國家管網公司、城市燃氣企業、直供大用戶與國家管網公司不同企業間的結算價,這為下一步單獨制定油氣管網定價辦法奠定了基礎。

  更多省份將取消門站價限制。新版目錄規定具備競爭條件省份天然氣的門站價格由市場形成。從當前國內各省天然氣供應情況看,內陸省份天然氣供應主體相對比較單一,像江蘇、廣東等沿海省份供應除管道天然氣外,多數還擁有進口LNG供應。隨著LNG進口主體多元化,沿海省份天然氣供應競爭更容易形成,後期將有更多省份取消門站價格管制。

  未來進口管道氣有望結束氣價倒掛問題。由於進口管道氣實行門站價管制,終端銷售價較低,與進口管道氣價形成倒掛,造成企業虧損。如何解決進口管道氣價格倒掛問題成為推進天然氣價格改革的首要難題。為此,新版目錄規定,2015年以後投產的進口管道天然氣價格由市場形成。這就意味著,未來進口管道氣不存在氣價倒掛問題,氣價將隨市場波動。同時,供氣企業也將自主承擔市場風險,市場化水平進一步提高。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監測中心劉滿平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