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0日,湖南省永州市原副市長張常明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案開庭審理,庭審披露的一個案情細節引人關注。2010年8月,時任永州市祁陽縣委書記的張常明妻子陳某,在該縣浯溪水廠股東楊某之妻陶某的陪同下,在北京選中了一套價值400餘萬元的房產,陶某出錢將該套房產買下贈與陳某。事後,張常明利用職務之便,積極推動祁陽縣政府收購浯溪水廠,在收購交易中給國家造成巨額損失。
“從近年來湖南各地查處的腐敗案件看,不乏有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以及司機等‘身邊人’,狐假虎威,打著領導‘牌子’謀取私利。”湖南省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介紹,相關領導幹部,有的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有的明知故犯,這種行為危害甚大,必須引起重視,嚴厲整治。
2019年7月8日,湖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堅決抵制和嚴肅查處利用領導幹部名義“打牌子”辦事的規定》,嚴禁領導幹部“身邊人”利用、冒用、盜用領導幹部名義,干預插手工程建設承發包、土地出讓等市場經濟活動,干預插手幹部職務晉升、崗位調動等組織人事工作等。
“從之前禁止‘提籃子’,到此次禁止‘打牌子’,制度的‘籠子’越織越密,權力任性空間進一步被壓縮。”湖南省紀委監委政策法規室負責人介紹。
查辦一起案件,完善一套制度,解決一類問題。上海針對某些領導幹部“一家兩制”“官商一體”等問題,出台《關於進一步規範本市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的規定》。遼寧省紀委監委梳理該省國企領域近年來發生的10起典型腐敗案件,撰寫案例剖析報告,分析發案原因,提出對策建議,省紀委監委駐省國資委紀檢監察組制定《省屬企業黨員領導幹部“十不准”》等15項制度,進一步扎緊制度籠子。
各地紀委監委還用好紀檢監察建議書,推動有關單位完善制度補漏洞。雲南省紀委監委對富滇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孔彩梅立案調查後,針對富滇銀行在黨建、用人、運營、管理等六個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五條監察建議,明確要求整改。甘肅省紀委監委針對農村低保、危房改造類案件屢查屢犯問題,在向省委提出意見建議的同時向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民政廳發出監察建議書,推動制定農村危房改造三年攻堅方案和低保信息核對聯動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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