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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貸款定價基準轉換應積極穩妥
http://www.CRNTT.com   2020-01-02 08:25:39


  中評社北京1月2日電/12月28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公告,布置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工作。2020年3月1日至8月31日,借款人可與銀行平等協商,將貸款利率“換錨”為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或固定利率。這將擴大LPR應用,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有助於推動和深化利率市場化。

  經濟日報發表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特聘研究員董希淼文章表示,今年8月17日,央行決定改革完善LPR形成機制。自8月20日起,每月20日公布LPR,作為銀行新發放貸款的主要參考和定價基準。此前,央行對全國性銀行新發放貸款應用LPR設定“358”目標。從執行情況看,目前接近90%的新發放貸款已經參考LPR定價。央行此次在公告中明確:自2020年1月1日起,各金融機構不得簽訂參考貸款基準利率定價的貸款合同。這表明,推動LPR應用的時間表大大提前,利率市場化進程進一步加快。

  文章分析,截至11月末,中國本外幣貸款餘額達157.56萬億元。此前LPR應用於新發放貸款,即使100%參考LPR定價,但應用範圍仍然有限。對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完成貸款利率“兩軌合一軌”工作,加快和擴大LPR在存量貸款中的應用,將使LPR全面成為貸款定價基準,更好地發揮LPR在貸款定價中的關鍵作用,使貸款利率能更及時反映市場利率變化,有助於提升貨幣政策傳導效果,提高金融資源配置效率。

  央行明確,借貸雙方按市場化原則協商確定具體轉換條款。為順利推進轉換工作順利,保護借貸雙方利益,預計初次轉換之後,存量貸款利率執行水平將與轉換之前保持基本不變。2020年貨幣政策在保持穩健基調的同時,將加大逆周期調節力度,未來一段時間LPR仍有一定的下行空間。借款人與銀行平等協商,採用LPR作為定價基準或將是普遍方式,這對借款人是相對有利的。這種相對市場化方式有助於降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更好地為穩增長、穩就業服務。即便借款人與銀行協商轉換為固定利率,LPR仍然可能是重要參考。

  文章指出,值得注意的是,央行此次對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定價基準轉換提出了特別要求。存量房貸轉換有兩種方式:一是如以LPR為定價基準,則加點數值應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與2019年12月份LPR的差值,其中從轉換時點至此後第一個重定價日的利率水平等於原來利率水平;二是如轉換為固定利率,轉換後利率水平應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也就是說,無論是何種轉換方式,轉換後的房貸利率應不低於原有利率,除非採用第一種方式後LPR下降。這主要是為了貫徹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要求,在流動性合理充裕、市場利率有望下行的情況下,堅守“房住不炒”的定位,不向房地產市場發出錯誤信號。

  同時,也應該看到,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涉及面大,周期長,工程浩大,必須在時間安排、方式選擇、工作預案等方面作周密細致安排。尤其是要加強與改進市場溝通,以適當方式向借款人普及存量貸款定價基準轉換的意義、目標和步驟,讓全社會充分認識、理解並支持利率市場化,推進定價基準轉換工作平穩開展。對於借款人來說,應理性地與銀行溝通,協商確定轉換方式和具體條款。

  文章強調,對於銀行來說,在按照央行要求做好轉換工作的同時,應進一步完善風險定價體系建設,提升貸款定價能力,加強利率風險管理,並優化資產負債結構和盈利結構,逐步提高非利息收入,增強應對內外部環境變化的意識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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