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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紀委監委查處10起典型案例
http://www.CRNTT.com   2019-12-21 11:55:27


  中評社北京12月21日電/據雲南省紀委監委消息,2019年6月以來,雲南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按照黨中央關於“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的部署要求,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主題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據主題教育專項整治的安排部署,抓實監督檢查,嚴格執紀執法,嚴肅追責問責,堅決查處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應付了事、陽奉陰違以及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不擔當不作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漠視侵害群眾利益等8個方面突出問題,為專項整治提供有力的紀律保障。現將查處的10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玉溪市澄江縣原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馬浩落實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力等問題。馬浩在擔任澄江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和縣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組長期間,落實中央“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重大決策部署不力,在2018年澄江縣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核查尹某某等人涉黑問題中工作作風漂浮,履職不力;2018年3月至4月,馬浩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案件,為董某某向澄江縣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張開平(另案處理)打招呼、說情;2018年澄江縣秋季征兵期間,違規接受李某請托,在明知李某的弟弟存在違法犯罪的情況下,向澄江縣公安局協調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澄江縣公安局未幫其出具證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對澄江縣政法系統長期存在違紀違法問題失管失察,2019年澄江縣17名政法系統幹部被立案審查調查。馬浩還存在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行為。2019年9月,馬浩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取消副處級待遇,降為四級主任科員。

  2.怒江州貢山縣財政局原黨組書記楊學華落實管黨治黨責任不力問題。2015年至2017年期間,貢山縣財政局原局長楊再宏嚴重違紀違法,多次插手工程項目,將多個扶貧領域項目直接發包給與其有不正當經濟往來的建築工程承包商。2018年12月,楊再宏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19年10月,楊再宏被貢山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100萬元。楊學華作為時任財政局黨組書記,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落實管黨治黨責任不力,對班子成員的監督流於形式,未能及時發現班子成員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9月,楊學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怒江州福貢縣委常委、紀委書記、監委主任趙繼文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不力,協助同級黨委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等問題。2018年以來,福貢縣委、縣政府因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脫貧攻堅主體責任不到位,執行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政策有偏差,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嚴重滯後等問題,黨政領導班子4次被問責、2次被約談,黨政主要領導及班子成員共5人因工作不力被問責和調整,2名班子成員因違紀違法受到黨紀政務處分;福貢縣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推進不力,辦理扶貧領域問題線索遲緩。縣紀委監委作為專責監督機構,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不力,協助同級黨委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2019年11月,縣紀委書記、監委主任趙繼文受到誡勉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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