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洞不補,大洞受苦”,從最初的10萬元“感謝費”到最終受賄968萬元,甚至於黨的十九大後仍然頂風違紀收受賄賂,戴盛明在貪腐路上越走越遠,最終將自己推向違法犯罪的深淵。2009年至今,戴盛明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為相關5家醫藥公司謀取利益。根據調查,戴盛明將大部分回扣款都放到股市,以及他的妹妹和妹夫名下證券,還有一部分用於個人及家庭開支。
因涉嫌違紀違法,戴盛明於去年6月21日被柳州市紀委監委採取留置措施。次日,戴盛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違紀問題,並陸續交代了紀檢監察部門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實。隨後,退還贓款968萬元。同年9月20日,戴盛明被依法逮捕。
“我作為一個醫務工作者,本身應該是救死扶傷,一切為病人服務,結果我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主要是因自己貪婪。”戴盛明在懺悔中深刻認識到自己的嚴重違紀違法行為,深感懊悔和慚愧。然而,人生沒有如果,人生也不可能重來,戴盛明的後悔,為時已晚。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