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依法以暴動罪起訴
被問到由理大出來的教職員及未成年人士等會否涉嫌參與暴動罪被捕;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解釋,現時如果離開理大人士是18歲或以上,警方均會以涉嫌參與暴動拘捕,這是根據《公安條例》中“非法集結”及“破壞社會安寧”兩個元素,因當日於暢運道的黑衣魔可自出自入理大、黑衣魔所使用的武器大部分是由理大校內運出、警方行動期間亦有大量汽油彈及弓箭等於理大校內射出,因此警方可作出結論,有黑衣魔於暢運道襲擊警方後潛入理大,另理大內的人亦有破壞社會安寧嫌疑,所以當警方封鎖現場後,由理大出來的人都是有份參與暴動的疑犯。
李桂華強調,警方由懷疑到檢控階段做法,會先將高度懷疑者拘捕,然後會按被捕人的解釋,再進行證據搜集及向律政司諮詢是否適合檢控;重申對於18歲以下人士,今次是警方特別的彈性安排,但日後有需要或有證據,會尋回相關人等負上法律責任。
對理大內仍匿藏約百名黑衣魔將會如何處理,郭嘉銓重申,警方一直希望能夠和平解決事件,並非常關注理大內傷者情況。昨日再安排紅十字會職員進入處理受傷人士,另有近百名中學校長、老師及社工進入理大,繼續勸喻學生離開及協助看管未成年人士的福利事宜。
此外,警方於尖東消防局設立公眾諮詢台,處理家長及老師的關注及查詢。郭嘉銓強調,事情能否和平解決是取決於這些黑衣魔使用的暴力及武器,因警方使用什麼武器是取決於所面對的威脅。
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媒體聯絡及傳訊)江永祥表示,警方前日行動共使用1,458枚催淚彈、1,391發橡膠子彈、325發布袋彈、265發海綿彈;另有6名警員受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