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這是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的重大任務。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是我們黨孜孜以求的宏偉目標。自成立以來,我們黨就團結帶領人民為此進行了不懈奮鬥。隨著改革開放逐步深化,我們黨對制度建設的認識越來越深入。1980年,鄧小平同志在總結“文化大革命”的教訓時就指出:“領導制度、組織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1992年,鄧小平同志在南方談話中說:“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時間,我們才會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黨的十四大提出:“在九十年代,我們要初步建立起新的經濟體制,實現達到小康水平的第二步發展目標。再經過二十年的努力,到建黨一百周年的時候,我們將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黨的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都對制度建設提出明確要求。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把制度建設擺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強調“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必須以更大的政治勇氣和智慧,不失時機深化重要領域改革,堅決破除一切妨礙科學發展的思想觀念和體制機制弊端,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首次提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個重大命題,並把“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確定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進一步強調,“十三五”時期要實現“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取得重大進展,各領域基礎性制度體系基本形成”。
黨的十九大作出到本世紀中葉把我國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戰略安排,其中制度建設和治理能力建設的目標是:到2035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到本世紀中葉,“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黨的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分別就修改憲法和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作出部署,在制度建設和治理能力建設上邁出了新的重大步伐。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指出:“我們黨要更好領導人民進行偉大鬥爭、建設偉大工程、推進偉大事業、實現偉大夢想,必須加快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努力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這是擺在我們黨面前的一項重大任務。”現在,我們黨有必要對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行系統總結,提出與時俱進完善和發展的前進方向和工作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