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不是小孩過家家,只有以理性、科學的態度來立法,才能確保正式通過的法律既符合多數人的期待,也符合我國經濟社會長期健康發展的需要。從這個角度來說,調查研究和科學評估作為立法依據,應成為長期堅持的立法慣例,尤其是應當作為地方立法學習的榜樣。
同時,法定婚齡暫不作調整,也表明目前相關調查研究工作做得還不夠。這提示那些支持法定婚齡下調的專家和網友,不能只是簡單呼籲降低法定婚齡,而是應該拿出全面的調查研究和科學的評估結論,才可能說服立法者和其他人群。
實際上,即使我國法定婚齡不做調整,也有辦法解決目前存在的多種問題。比如對生育意願降低的問題,應該通過減輕年輕人結婚和生育負擔來解決。再比如,落實“全面二孩”政策,既要打消生育適宜人群的顧慮,又要通過科學的方式,逐漸轉變一些堅持不生育的人的觀念。
簡言之,雖然法定婚齡是否應當降低是一個重要的問題,但不能把解決諸多問題的希望都寄托在降低法定婚齡上。
(來源:中國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