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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縱暴派政客是不折不扣的謀殺犯
http://www.CRNTT.com   2019-10-03 11:22:19


  中評社香港10月3日電/大公報3日發表社評說,國慶節本該是普天同慶的好日子,但在香港,卻淪為三個多月來最血腥、最暴力、最瘋狂的一天,汽油彈、鏹彈橫飛,暴火焚城,恐襲連連,港九新界遍體鱗傷。一名十八歲中學生在暴力襲警時被子彈擊中胸部,經搶救後僥幸撿回一命。中槍事件看似偶然,其實是反中亂港勢力不斷升級暴力、不惜推年輕人去死的必然結果。
 
  社評說,事件發生後,反中亂港勢力貓哭老鼠假慈悲,異常興奮。他們借題發揮,又是譴責警方“濫暴”、“謀殺”,又是威脅提起司法訴訟,又是呼籲外部勢力聯手施壓。如此顛倒黑白、混淆是非,符合縱暴派政客一貫的文宣操作手法:妖魔化警方,加劇警民對立,升級緊張局勢,製造更大流血事件,以達到乘亂起事、向洋主子邀功的目的。
 
  事發經過大家都看得一清二楚,當時暴徒仗著人多勢眾,一邊持磚頭、鐵通、棍棒、燃燒彈等武器攻擊警員,一邊呼叫“打狗”。一名警員被推跌倒地複遭狂毆,其他警員見狀救援,一名黑衣人揮舞鐵通襲擊一名警員的手臂,其後響起槍聲。很明顯,警方是在同袍及本身生命安全均受到嚴重威脅的情況下,迫不得已開槍震懾暴徒,合理且合法。更何況,暴亂分子常用的社交媒體上一片“殺警奪槍”之聲,警方為防止槍支被奪,釀成無法想像的後果,必須採取一切可行的武力,開槍可謂當時情況下唯一正確的選擇。
 
  有人藉中槍者是中學生大做文章,聲稱警方不該對年輕人下重手,這根本是無理指控。暴徒黑衣打扮,而且蒙面,外人無法分辨其年齡多大,身份如何。最關鍵的是,當天遊行申請被警方否決,屬非法集會;暴徒四出搞破壞、縱火打人,以致命性武器襲警,窮凶極惡,招招奪命,警方自衛何錯之有!
 
  社評說,被子彈擊中的是一名暴徒,同其是否學生無關,同年齡大小亦無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難道學生就有襲警的特權?難道面對學生施暴,警方就該放棄執法,任其打殺嗎?
 
  學生應該學習的知識裡面,不應該包括如何製造汽油彈;學生應該留在學校、圖書館、家中或其他符合學生身份的地方,而不該參與非法活動。是誰將年輕人變成暴徒?是誰將他們帶到瀕死邊緣?是誰向他們灌輸“仇警”意識直至教授襲警技術?答案再簡單不過,正是那些嗜食“人血饅頭”的縱暴派政客!
 
  社評說,黑色暴亂與反修例無關,而是赤裸裸的顔色革命。為了延續暴亂火種,吸引國際社會關注,向特區政府及中央施加更大的壓力,反中亂港勢力需要不斷製造事端,他們巴不得流血,巴不得死人,不管死的是黑衣人、警員還是無辜市民。他們事先張揚要將“國慶”變成“國殤”,足證一早磨刀霍霍。可憐不少年輕人以為自己“救香港、抗不公”,正在從事一項“崇高”的事業,殊不知充當了別人的炮灰,這才是莫大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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