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彌合“數字鴻溝”有待各方共同努力
http://www.CRNTT.com   2019-09-12 08:50:10


  中評社北京9月12日電/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日前發布了首份關於全球數字經濟的調查報告,呼籲支持在數字經濟發展中落後的國家,並鼓勵政府採取措施,為縮小“數字鴻溝”創造有利環境。

  數字經濟,是以數字化的知識和信息為關鍵生產要素,以數字技術創新為核心驅動力,以現代信息網絡為重要載體,通過數字技術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不斷提高傳統產業數字化、智能化水平,加速重構經濟發展與政府治理模式的新型經濟形態。

  可以說,數字經濟是未來世界經濟發展的重要抓手。聯合國此次發布的報告從全球層面上明確提出了當前發展數字經濟所面臨的問題——數字經濟的財富創造高度集中在美國等國家,而非洲和拉丁美洲等地區的國家則遠遠落後。以平台公司為例,全球70家最大數字平台公司中,七個“超級平台”占總市值的三分之二,其中前五名按照規模排序依次是微軟、蘋果、亞馬遜、谷歌和臉書。

  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表示,數字技術的進步在創紀錄的時間內創造了巨大的財富,但是這些財富集中在少數個人、公司和國家手裡。在現行的政策和法規下,這種趨勢可能會繼續,進一步加劇不平等。我們必須努力縮小“數字鴻溝”,目前,全世界超過一半以上的人口訪問互聯網的機會有限或根本無法上網。

  正如古特雷斯所言,領先者已經擁有先發優勢,為了改善現狀,現行的政策法規需要進行相應的調整,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多管齊下。

  在培育數字經濟方面,可以加大把數字經濟相關內容納入一般的企業管理培訓課程,各國政府可考慮與私營部門合作,就如何利用數字平台向中小微企業提供更多培訓;在維護市場競爭方面,可考慮加大反壟斷執法力度,加強對巨頭企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的監管調查,並加大市場公平准入;還應注意加大相關基礎設施建設的力度。

  此外在稅收方面,聯合國建議,由於發展中國家是全球主要數字平台的市場,其用戶對創造價值和利潤做出了重大貢獻,這些國家的主管部門應該有權對此類平台徵稅。只有廣大發展中國家充分參與,才能在區域和國際層面有效解決數字經濟中的競爭、稅收、跨境數據流、知識產權、貿易和就業政策等問題。

  來源:經濟參考報   作者:林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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