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11日電/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10日就《網絡生態治理規定(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9年10月10日。
徵求意見稿明確,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不得製作含有帶有性暗示、性挑逗、性誘惑的;展現血腥、驚悚等致人身心不適的;宣揚炫富拜金、奢靡腐化等生活方式的;過度炒作明星緋聞、娛樂八卦的;使用誇張標題,內容與標題嚴重不符等內容的不良信息。
對於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台,徵求意見稿提出應當切實履行網絡生態治理主體責任,加強本平台生態治理工作。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台採用個性化算法推薦技術推送信息的,應建立健全人工干預機制,建立用戶自主選擇機制。同時,還應當在首頁、賬號頁面、信息內容頁面等顯著位置設置便捷投訴舉報入口。
關於網絡信息內容服務使用者,徵求意見稿要求,在以發帖、回復、留言、彈幕等形式參與網絡活動時,積極弘揚正能量,不得複制、發布、傳播違法信息,自覺抵制不良信息。不得利用網絡和相關信息技術,實施侮辱、誹謗、威脅以及惡意洩露他人隱私、散布謠言、人肉搜索等網絡侵權、網絡暴力行為,侵害其他組織或者個人合法權益。此外,還規定不得通過人力或者技術手段實施流量造假、流量劫持以及虛假註冊賬號、批量買賣賬號、操縱用戶賬號等行為,破壞網絡生態秩序。
“網信部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網絡信息服務嚴重違規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徵求意見稿還指出,對嚴重違反規定的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台、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和網絡信息內容使用者依法依規實施限制從事網絡信息服務、網上行為限制、行業禁入等懲戒措施。
(來源:人民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