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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恐怖主義”萌芽 港七特徵吻合
http://www.CRNTT.com   2019-08-22 10:45:31


 
  特徵5:無“大台”各發揮 

  “新恐怖主義”的另一特徵是不再像傳統恐怖主義般按照金字塔形式組織,而是每名成員都有一定的自主權,即無“大台”。在香港連串暴力衝擊中,暴徒聲稱沒有任何組織可以“話事”及代表他們發言,又提出所謂“各自爬山”,即各人可按照自己的方式行動,默契是互不指責、互不割席。

  香港的暴徒主要依靠手機通訊軟件Telegram及社交網站煽動上街,自由地決定自己負責“物資運輸”、“文宣”、“急救”、“消息核實”及“突發小隊”等角色。激進暴徒則透過“戰術公海”等群組,進行衝擊警方防線或破壞行動。暴徒們雖然有行動目標,但落實細節,很多時是即場互相商討,彼此沒有從屬關係,只要贊同便跟隨某些成員行事。

  有政治學者分析,5年前的非法“佔領”事件中,就是因戰線拖得太長,“磨爛蓆”式的“佔領”最終令民意流失,惹來外界反感,故今次暴徒利用社交媒體和通訊軟件動員上街,並摒棄“大台”指揮的方式,採用流水式及各有各做的新手法搞搞震,這就是暴徒術語所指的“各自爬山”的意思。

  特徵6:攻擊目標多元 

  有專家指出,“新恐怖主義”處於“游弋”狀態,像水一樣從一個目標轉移到另一個目標,暴徒發動攻擊的對象,可能是特定的社會、階層、族群。香港的暴力衝擊浪潮,暴徒的攻擊目標除了特區政府、警員,還有警員家屬,建制派議員,甚至是內地人,令人髮指。

  初期,暴徒只作出塗鴉及破壞公物等“對物不對人”的暴力行為,其後演變成街頭暴力。踏入7月,暴徒趁特區政府成立22周年將行動升級,將目標轉移到象徵香港立法制度的立法會大樓,強闖更大肆破壞。

  灣仔警察總部及各區警署均成為暴徒的攻擊目標,有暴徒甚至向警署投擲汽油彈。就連警察宿舍亦受衝擊,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接連被暴徒包圍,有人向宿舍投擲大量雜物,導致玻璃窗被打破。警員及其家屬更被網上欺凌及被揭私隱。

  7月21日晚,大批暴徒夜襲中央駐港機構中聯辦大樓,有人向大樓門口的國徽及外牆等,投擲多枚懷疑黑色漆彈和雞蛋,及噴漆塗鴉寫上辱華字句。

  多個建制派辦事處,例如立法會議員的地區辦事處、工聯會工人俱樂部等也接連被暴徒毀壞。其中,何君堯父母的墳墓更遭人毀壞,被噴上黑油及掘起墓碑,更有塗鴉字句。此種行為實在是冒犯先人、泯滅人性的劣行,應予以譴責。

  特徵7:施壓政治人物 

  與傳統的恐怖主義不同,新恐怖主義不光要贏得一場戰事,他們的行動目的更要“贏得公眾支持”,藉此向政治家施加壓力,迫使政府接受恐怖分子的要求。在香港的反修例浪潮中,暴徒千方百計散播謠言,抹黑政府及執法的警務人員,包括透過改圖、顛倒是非等手段,將暴徒的暴行“合理化”,以求站在“道德高地”贏取公眾支持,借“假民意”脅迫政府讓步。

  整場暴力衝擊運動,起因源於反對派惡意將《逃犯條例》“妖魔化”,加諸大量不實的詮釋,使市民擔心自己會誤墮法網。同時,反對派又中傷政府,誣衊政府修例另有居心,動搖市民對政府的信任。直至政府宣告修例工作“壽終正寢”,反對派仍繼續妖言惑眾,使市民質疑政府另有目的。

  在事件發展到後期,暴徒轉移目標多次散播假消息“老屈”警務人員,藉此大挫警方的公眾形象,間接打擊政府管治威信,例如散播消息指,警方與“有勢力者”過從甚密,營造所謂“警黑勾結”的假象;有人更將黑衣暴徒的惡行,說成是穿上黑衣的警務人員“嫁禍”。

  暴徒“文宣部”的消毒手法也無所不用其極,例如8月13日在香港機場發生內地遊客及《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分別被暴徒包圍及毆打的極端暴力事件,翌日“文宣部”即混淆視聽,稱該名內地遊客疑是內地公安,非法在港執法云云;“文宣部”甚至諉過於該名內地旅客,事發前“色迷迷跟蹤女示威者”,在場者起疑“才”擅自搜旅客的行李。至於付國豪的遭遇,“文宣部”顛倒是非指是付無出示記者證,是他咎由自取。

  將黑說成白,將白說成黑,目的是要讓暴徒站在“道德高地”獲取公眾支持,才有籌碼迫使政府妥協,接受暴徒的政治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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