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2月至2003年6月,任通江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
2003年6月至2004年4月,任通江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諾水河風景名勝區管理處黨委書記、主任;
2004年4月至2006年11月,任通江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
2006年11月至2009年1月,任南江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
2009年1月至2009年3月,任南江縣委副書記;
2009年3月至2011年10月,任南江縣委副書記、縣長;
2011年10月至2016年12月,任南江縣委書記;
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任巴中市政府黨組成員、南江縣委書記;
2017年1月至今,任巴中市政府副市長、南江縣委書記。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