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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金融控股公司勢在必行
http://www.CRNTT.com   2019-08-02 09:29:35


  中評社北京8月2日電/近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金融控股公司監督管理試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向 

  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旨在通過對金控公司資本來源、資金投向、股東資質、關聯交易等風險點實現全面、持續、穿透監管,推動金控公司規範發展,防範金融風險跨業傳遞,引導金融市場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

  經濟日報發表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應用經濟學博士後盤和林文章表示,《辦法》按照問題導向,主要針對當前非金融企業通過投資金融控股公司跨業擴張,利用金融機構資源優勢緩解自身融資壓力的監管空白。由於業務種類多、股權結構複雜、關聯交易風險高等特點,金融控股公司的有關監管政策相對模糊,因而會逐漸演化為內幕交易、利益輸送的風險集聚地,甚至有部分企業通過層層控股設立金融控股公司的形式非法融資,將之作為投機套利的工具。金融控股公司與產業之間如果存在更為緊密的聯繫,甚至通過資本重複利用等不當操作輸送利益,就會引發風險乘數效應,加大整體風險的震蕩傳播。

  文章分析,非金融企業設立金融控股公司,其股權關係往往較為複雜,投資動機難以明確,風險隱蔽性也相對較強。特別是在虛假注資、循環注資情況下,缺乏堅實的資本保障將嚴重降低金控公司的流動性風險承受能力和應急自救能力,一旦累積的泡沫破裂,不僅會

  威脅金融機構本身業務,還將引發企業連鎖危機,陷入金融業風險和實業風險交叉傳遞的惡性循環。

  《辦法》從資本來源、資金投向、股東資質、股權結構、關聯交易等方面提出明確要求,以強化對金融控股集團風險的整頓約束,從而有效規範增量,從源頭上正本清源遏制風險累積。同時,監管要求立足問題導向,針對金控公司的主要風險點多重把關,真正體現了監管的全面性、持續性、穿透力。

  在金融控股公司設立方面,《辦法》明確規定符合要求的機構應向央行申請,通過央行會同相關金融監管部門的實質核查從源頭把關,嚴格金融牌照下發,有效規範增量。其中,針對股東資質條件通過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的方式提出清晰的規範要求,對投資動機、核心主業等條件嚴格把控。與此同時,對金控公司的資金來源強調真實可靠,通過上下鏈條的穿透核查嚴防虛假注資、抽逃資金等不實出資行為。

  針對存量問題,《辦法》聚焦資金投向、關聯交易兩大風險隱患,以有序整頓和約束事實上已形成的金融控股風險,強化金融板塊與實業板塊的風險隔離。通過對金融控股公司資金投向及比重規定能夠明確監管紅線,有效引導金融控股公司實質歸位,抑制金融與實業風險交叉傳播。同時,關聯交易的8項負面清單則基本覆蓋了利益輸送的各種情形,讓非法融資、監管套利等“提款機”行為無處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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