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半推半就的辦事收錢到明示暗指的收錢辦事,徐立的膽子越來越大。到後來,他不再滿足於這些五千、一萬的小錢,而是親自衝到了一線,一手策劃,一手承攬工程項目了。
2012年,徐立夥同鎮城建辦工作人員高建立、商人邵某共同商議成立公司,三人分工明確,由邵某出資,徐立將江南鎮城建工程部分招標代理、審計、設計等業務交由邵某承接,高建立則出面充當徐立和邵某之間的聯繫人,負責溝通協調等具體工作。
江南鎮的城建和綠化工程等項目,徐立大部分都以時間緊,任務重為由,把項目先交給工程老板施工,再按施工進度做招投標資料。這樣一來,項目空有招投標外殼,實際中標人卻依然可控。應該公開招投標的項目就這樣變成了和誰關係好就可以給誰做。再加上徐立將部分招標代理、項目審計交由邵某的公司承接,也就是形成了江南鎮工程項目招標、建設、審計,由徐立及相關涉案人員“一條龍”把控的局面。
2012年和2013年,徐立和高建立以業務提成的名義分兩次收受邵某送予的人民幣共計29萬元,二人予以平分。
和徐立一起策劃、實施開公司的高建立是城建辦的臨聘人員。2012年至2017年,高建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各類工程老板所送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90.23萬元,其中高建立個人實得75.73萬元。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大部分贓款都是他主動向他人索取的。
高建立2008年被招聘進入江南鎮政府工作,和徐立一樣多年來一直在鎮城建線上從事工程招投標、建設管理、工程款結算等工作。他雖然沒有擔任具體的職務,但有一定的建議權、審核權和監督權,可以直接影響到施工方的工程建設進度、工程款結算等具體實際利益,加上對江南鎮工程領域的熟悉,可以說,他也是江南鎮城建領域的一個重要人物。高建立的索賄涉及園林綠化、土石方、古建築修復、工程設備採購、工程造價審計和工程設計等眾多領域,只要是他管得到的地方都要伸手。高建立的索賄方式非常直接,大都是直接討要,如被拒絕,就會採取各種手段刁難。
從打牌到痴迷名貴植物 “愛好”成了受賄通道
調查過程中,辦案人員注意到,涉案三人身陷貪腐,與他們的愛好也不無關係。
如項芳農就非常痴迷多肉植物,曾默許綠化工程企業主李某替其支付6萬元購買名貴多肉。
“他看上的都是各種非常珍稀、名貴的品種,價格昂貴,動輒一盆好幾萬元。”據辦案人員介紹,這樣奢侈的愛好,按照項芳農正常的收入肯定無力承擔,這幾年他購買多肉植物花費高達二、三十萬元,資金都來自於受賄。
與項芳農相比,徐立的愛好則顯得更“低俗”一些——打牌,他自己稱之為“小搞搞”,有時候輸錢了,身邊沒現金,就問服務對象“借錢”,動輒三五千。這些借款服務對象往往心領神會,知道有去無回,也不會去催討。
三人中最荒唐是高建立,因為身體疾病的原因,作為黨員的他竟然在家人的建議下開始信仰基督教,並到教堂參加做禮拜等宗教活動。
經桐廬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項芳農、徐立、高建立開除黨籍處分。
2018年8月3日,徐立因犯受賄罪被桐廬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一萬元。
2018年9月5日,項芳農和高建立因犯受賄罪均被桐廬縣人民法院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十個月,各處罰金人民幣二十五萬元。
美麗鄉村建設的不斷推進,必然涉及到大量的項目和資金。項芳農等人的教訓警示我們,不管是哪一個級別、哪一個崗位的幹部,只要手握公權力,就必須心存敬畏、秉公用權,實實在在地為百姓辦好事。如果膽敢心存僥幸、無視法紀,那麼必將為任性用權付出慘痛代價。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