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9日電/11月1日起,《山東省學生體質健康促進條例》正式施行。根據條例規定,中小學校應當加強學生在校期間電子產品使用管理,指導學生科學規範使用電子產品,嚴禁中小學生將手機、平板電腦帶進課堂;小學生每天在課堂學習時間不得超過6小時。9月27日,山東省教育廳召開媒體座談會,就這部法規進行了詳細解讀。
據悉,山東省從2014年開始推動促進學生體質健康立法。今年9月21日,山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山東省學生體質健康促進條例》。
“條例是國內首部為促進學生體質健康而制定的省級地方性法規,在促進中小學生健康的很多方面都作出了很明確的規定。”山東省教育廳政策法規處處長趙立輝介紹說,課業過重是影響中小學生體質健康的重要因素,為此,條例第三十三條明確規定,學生每天在校課堂學習時間,小學不得超過六小時,中學不得超過八小時。
條例還規定,學生體質健康狀況應作為評價學校教育工作的重要內容;學校應保證學生在校期間每天校園體育活動時間不少於一小時;學校應當每學年至少舉辦一次綜合性運動會。
記者注意到,條例第二十四條針對中小學校學生視力保護工作作出明確規定,中小學校應當向學生傳授科學用眼的知識和方法,組織在校學生每天至少開展兩次視力保健活動,每學期至少開展兩次學生視力狀況檢測。其中針對學生使用電子產品,也作出限制:中小學校應當加強學生在校期間電子產品使用管理,指導學生科學規範使用電子產品;嚴禁學生將個人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帶入課堂;發現學生將上述個人電子產品帶入學校的,實行統一保管。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控制學生使用電子產品的時間。
據山東省青少年視力低下防治中心副主任孫偉介紹,英國等歐美國家對學生使用電子產品都有立法,比如規定2歲以下兒童避免接觸任何電子產品,2歲以後每天使用電子產品次數不超過3次,每次不超過20分鐘,中間要進行1小時戶外運動。山東通過立法形式嚴禁學生將個人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帶入課堂,同時增加戶外體育運動時間,為近視眼防控提供了法律依據,能夠切實有效降低青少年近視發生率。
針對條例禁止學生將手機帶入課堂的規定,接受記者採訪的多位中小學教師坦言,以往學校也有不允許學生帶手機進校園的規定,但因為缺乏法律依據,遇有學生或家長提出質疑,並無相關法律支撐,條例的出台讓學校和教師的管理有法可依。
(來源:光明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