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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林佳龍將走一趟北京?將吃閉門羹!
http://www.CRNTT.com   2018-07-31 11:10:35


 
  有人說,“獨派”團體和紀政推出的“二零二零年東京奧運正名公投案”,現在距離第二階段連署的“門檻”尚遠,而且即使是能跨過“門檻”,在付諸“公投”時也未必逃得過,何必如此認真?此言大謬矣,不要說,以台灣地區《公民投票法》經修訂降低各項“門檻”後,各項“公投案”要獲得通過是“易過借火”,而且“不怕一萬,就怕萬一”,倘“二零二零年東京奧運正名公投案”一旦獲得通過,按照《公民投票法》規定,“行政院”就須在三個月之內,依照“公投創制立法”原則,研擬相關法律草案送“立法院”審議,“立法院”則需在下一會期休會之前完成審議程序。如果未能在上述期限內完成,或所通過的法律內容違反“公投創制”的立法原則,則將會構成“違憲”。也就是說,屆時蔡政府的“行政院”不能拒絕為“台灣正名參與二零二零東京奧運”擬制法案並提請給“立法院”,而民進黨即使擁有“立法院”的四分之三弱的議席,也不能否決“台灣正名參與二零二零東京奧運”法案。否則就是“違憲”。因此在客觀上,東亞奧委會作出這個決議,是“幫”了蔡政府一把。已經被多數民進黨人視為二零二四年“蔡英文接班人”之一的林佳龍,還是應為自己的政治前景著想,不要“害”了蔡英文吧!

  因此,東亞奧委會的決議,其實是防範於末然。在“台獨”勢力越來越猖獗,國際上也有一股姑息綏靖意識,將台灣當局視為“準國家”的情況下,如果在此不時出手遏阻“台獨”團體及紀政的妄為的話,今後“獨派”團體和紀政之流就將更為有恃無恐,更將為所妄為,可能還將會推動“APEC正名”及更該領導人非正式會議規例(即台灣當局領導人可以直接出席,無須委派主管經貿的部長級官員作代表)的“公投案”,還有“WTO正名公投案”等活動,以至是拾起陳水扁的餘唾,搞甚麼“加入聯合國公投”等,以“切香腸”方式朝向“實質“台獨”邁進。因此,提前阻遏“獨派”團體和紀政之流,就是有必要的。

  何況,就憑林佳龍“中國是最大輸家”、“國際運動史上最不光彩一頁”這幾句話,就決定了他將會被北京賜以“閉門羹”。實際上,對比於資歷比他老,聲望比他高的前高雄市長陳菊,先後為了主辦“世運會”和“城市論壇”,要求到北京說明,並邀請大陸派出代表團參與,都已在行前就說了一些較為實務的話語,表達尊敬北京及願意遵守國際慣例的誠意。她雖然也是“獨派”,但沒有進行推動“台獨”的活動,及出任重要的“獨派”組織的主要職務。因此北京願意打開大門,歡迎她前往。隨後,高雄市在主辦的過程中,嚴格兌現陳菊作出的承諾,“世運會”雖然不是屬於“奧委會”體系,卻嚴格執行“奧運模式”,在台灣地區主辦的運動會,避開了與“中華民國主權”相關的標識,包括“國旗”、“國歌”等,因而才有後來舉行的“城市論壇”,大陸也派出代表團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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