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藍委張麗善和徐榛蔚今天召開記者會為農民請命。(中評社 張嘉文攝) |
中評社台北5月23日電(記者 張嘉文)國民黨“立委”張麗善和徐榛蔚今天召開記者會為農民請命,因新制農保採“認人不認地”,卻發生從1989年以前加保的農民,繳了一輩子農保,過世後卻無法請領喪葬補助費的宭境。兩人要求“行政院”、“農委會”等相關單位應立即檢討改善,對於年邁農民且已繳交多年農保應放寬喪葬津貼認定。張麗善也成立“老農固本申訴專線”全力為老農民爭取權益。
張麗善和徐榛蔚分別是國民黨雲林縣長和花蓮縣長參選人,兩個縣市都屬農業縣市,此次為農民請命,要鞏固及爭取農民選票的意味濃厚。
今天的“為老農民最後的棺材本請命”記者會,是由張麗善辦公室主辦,邀請徐榛蔚、雲林縣大埤鄉村長王萬來、兩位陳情老農和“農委會”官員等參加。
張麗善表示,老年農保即使繳了30、40年的保費,但其身後喪葬津貼卻可能因為“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中規定,要求必須“自有農業用地條件,否則即喪失申請喪葬津貼的資格,如此,無異於棄老農於不顧,連最後的棺材本都沒有,而成為所有社會保險中最弱勢的一群人。
張麗善說,雲林縣是全台最大的農業縣市,有為數不少農保被保險人於亡故時,資格認定疑議致使遺族家屬無法請領喪葬津貼。而這些人現大多年邁力衰,無法從事農務工作,倘若又因家庭變革、經濟因素致將農地移轉,雖有投保資格,但因無農業用地,此一規定致使被保險人於身故時遺族家屬無法請領喪葬津貼,反造成諸多家庭紛爭與遺憾。
王萬來提出具體建議,這些老農1989年前加入農保確實擁有土地,後來因為年邁無法耕作或因家庭變故,致使土地被拍賣或移轉,所以只要能提出當時加入農保時的土地登記謄本為佐證,即可申請喪葬補助;應該放寬認定標準,就能符合申請農保的喪葬補助,這才符合公平正義才能給老農民無後顧之憂。
徐榛蔚則說,現在新制農保採“人地分離”,只要從事農業相關工作,不用持有農地就具有農保資格,享有農保相關補助津貼,他們最後是不是也會因為沒有土地就無法請領喪葬補助?這在新制農保開始實施後,“農委會”必須向所有加入農保的青農說清楚講明白,否則看看現在的老農處境,連最後的保障都被剝奪,年輕人還敢返鄉務農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