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10日電/為貫徹落實十九大和十九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精神,打贏防範金融風險攻堅戰,深入推進金融信貸領域反腐敗工作,中國建設銀行紀委日前印發《關於開展信貸領域腐敗行為專項整治的通知》,採取有力措施,堅決遏制信貸領域腐敗行為。
在本次專項整治工作中,各一級分行紀檢監察部公布舉報電話及郵箱,安排專人負責接聽辦理,強化對信貸領域腐敗行為的監督。業務經營、信貸管理、風險管理、內控合規、內部審計等部門在日常工作中發現腐敗問題線索的,立即移交紀檢監察部門查處,應移交不移交或移交不及時的,嚴肅追究相關部門的責任。巡視組將信貸領域腐敗問題作為巡視監督的重點,充分發揮“利劍”作用,聚焦信貸重點業務領域,緊盯關鍵環節和關鍵人員,著力查找問題、形成震懾。
根據對近年來全行信貸不良項目及信貸領域腐敗問題的深入分析,此次專項整治工作突出以下重點:民營企業和小企業不良信貸業務,近年來已核銷或打包處置的不良信貸項目,純新發放即形成不良的信貸項目,建設銀行與其他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信托公司、擔保公司等開展的同業、資管和投行業務中形成的不良項目,違規出具擔保函、承諾函及隱性擔保等。圍繞這些重點,深入查找信貸不良、業務違規背後是否涉嫌腐敗問題。
根據《通知》要求,各級紀委對2016年以來的信貸領域問題線索處置及查處工作進行重檢,重檢內容主要包括:信貸領域的腐敗問題線索是否得到規範妥當處置,有無遺漏重要的問題線索,線索核查是否事實清楚、是否存在不合理疑點,對違規背後的腐敗問題是否核查清楚,對涉嫌犯罪人員是否移送司法機關等。
《通知》強調,對信貸領域腐敗問題,嚴格按照黨紀行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利用職權謀取私利、違反信貸業務禁止性規定等觸犯“紅線”的行為,嚴格按規定給予直接責任人行政開除處分。對涉嫌犯罪的人員堅決移送司法機關,絕不姑息縱容。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