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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帶妻子住1年酒店花15萬成老賴
http://www.CRNTT.com   2018-02-08 12:01:54


  中評社北京2月8日電/昆明市五華區人民法院微信公號消息,前陣子,我們說了一個“酒店控”的真實故事:一個85後年輕小夥子帶著新婚燕爾的妻子在酒店住了一年花掉15萬多。後來還欠酒店8.8萬元的費用沒有支付被告上法院成了老賴。他一直認這筆賬但就是不肯付錢,不僅玩失蹤還改了名字讓法官難以找到自己。不僅不聽勸,還在法院指著法官破口大罵。為此,經辦法官將他拘留了15日。近日這個老賴李某被放出來了,他來找法官舉報自己妻子的行蹤。不過那個被他帶著住了一年酒店的妻子如今已經成了前妻,但是李某認為此事前妻也必須負責,畢竟當初是她住酒店上了癮。

  夫妻住一年酒店花掉15萬多成老賴

  李某和前妻是在2013年初結婚的,當時家裡的新房還沒有裝修好,兩口子人年輕又只想衣來伸手飯來張口。恰好別人送了一張某溫泉酒店的體驗卡,裡面有一萬塊可以消費。小兩口拿著這張免費的卡在酒店洗桑拿、做SPA、吃自助餐、開 房。。。。。。簡直樂不思家。

  後來妻子居然有點上癮了,反正新房還沒有裝修好,乾脆就在酒店常住得了。小兩口一合計,就找酒店的銷售要了一個VIP優惠價。於是兩口子就把酒店當成家,吃喝拉撒都在酒店,平均每天消費400多元。起初卡裡沒有錢了李某還會充值,但是後來漸漸地就開始賒賬。到了年底,他們已經在酒店消費了15萬多元,一核算,還欠酒店8.8萬餘元。

  酒店負責人只能自行墊錢補上了這個缺口,2015年7月,酒店負責人將李某夫婦告上五華法院,要求李某支付欠款。經過五華法院調解,李某承諾在2015年9月8日之前將錢全部還上。

  但是後來李某就不理睬了,不僅電話難以打通,就是本人的行蹤都難以查到。原來李某自行改名字了,法官推測他改名字一方面是為了躲避法官的調查,另一方面是為了躲債。據了解,李某在至少3家法院有債務官司,又根據這一線索,經辦法官林昆發現李某在另一家法院有個案子,法院拍賣了他的房子抵債,還有多餘的10萬塊錢。於是林法官就將這10萬塊從其它法院的賬上劃撥到了五華法院。

  老賴拘留後舉報前妻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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