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最近在遴選台大校長的問題上,民進黨把自己的這個“神主牌”砸爛了。當台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選出新任校長管中閔後,民進黨就對遴選出來的新校長竟然是一個政治光譜深藍者,而且還曾在“馬朝”出任過部長級的政務官,極為不滿。一方面,既然整個台灣地區是由民進黨執政了,由“中央”管轄或直屬的各類機構,其職位據位者都應與政治者“看齊”;另一方面,台灣大學是台灣地區“民主運動”的熔爐,曾為民進黨培養了大量的骨幹,甚至是“總統”、“行政院長”級的人馬。這就使得民進黨人要將台大的公產變為民進黨一己之私的“私產”,不容外人尤其是深藍學者染指。因此,管中閔獲台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遴選為準校長,當然不高興。於是就以各種“理由,意圖推翻這個遴選決定,而換上自己所能接受的人選。
於是,就發生了系列希里古怪的事件。先是爆出管中閔為台灣大哥大獨董,與遴選委員、富邦金董事長蔡明興有利益衝突;後是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指控管中閔的論文涉嫌抄襲,甚至是引發“案外案”,張廖萬堅反而被網友爆料,當年就讀東海大學高階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時,其題為《台北市長選舉模式之典範移轉——從路徑依賴到路徑創新》的論文,引用了葉崇揚、施世駿所撰《典範連續或典範轉移?德國與英國年金改革研究》有關制度回饋遞增機制四點論述。從而引發熱議,成為新聞焦點。
不過,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重申,委員會完全沒有違反遴選辦法,一切都依規定辦理,,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由二十一位委員組成,除了“教育部”指派的三位,學生會代表一位,其他十七位委員都是經由校務會議代表投票選出,並非為召集人所組成;而且校長遴選過程中皆採無記名投票。而根據遴選委員認定,管中閔擔任台灣大獨立董事,與擔任台灣大副董的遴選委員蔡明興,並未違反上述利益迴避條款。另外,經台大研究誠信辦公室調查了解後,也認定抄襲案不成立,因為是先有管中閔的手稿,碩士生論文在後,反而是研究生論文引述管中閔的論文,而且還在“參考文獻”中註明引述來源,完全符合學術論文的規範,這樣的指控是“烏龍一場”。 |